繼廉租房、經濟適用房之后,“公共租賃房”已在各地陸續(xù)破題。在今春全國“兩會”上,不少代表委員都對公共租賃房寄予厚望。不過,在保障民生的大背景下,如何確保這一保障性住房“新品種”建設的可持續(xù)和分配的公平,尚有不少難題亟待破解。
住房“保護傘”進一步撐大
今春全國“兩會”前夕,“唐家?guī)X”這個在地圖上很難找到的村莊突然出了名。借由媒體的眼光和觸角,人們發(fā)現,這個位于北京海淀區(qū)城鄉(xiāng)結合部的村子,戶籍人口只有4000多人,卻聚集了大約6萬名租戶,其中70%為留在北京就業(yè)、求職的大學生。這些收入不高的外來年輕人,長年群居在位置偏遠、簡陋擁擠的出租房中,被稱為“蟻族”。有全國政協(xié)委員實地考察“蟻族”的生活環(huán)境后,甚至為之落淚。
“唐家?guī)X現象”折射出沉重的現實:大量收入不高的“夾心層”、新就業(yè)人群,還游離在目前的住房保障體系之外。這樣的居住矛盾,在大城市尤為突出。在此情況下,一種由政府投資建設或收儲,并以低于市場水平的價格出租給中低收入群體的“公共租賃房”,近年來逐漸成為各地保障房中的“新品種”,并成為今年全國“兩會”的關注焦點之一。
全國政協(xié)委員鄭惠強說,目前我國保障性住房體系主要由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構成,這導致夾在其間的人群成為“上不著天、下不著地”的“夾心層”,既達不到廉租房的申請標準,又買不起經濟適用房。如果大力建設公共租賃房,就能解決新就業(yè)大學生、外來務工人員等“夾心層”的住房困難。
全國人大代表張兆安說,當前的住房需求呈現“橄欖形”,最高端的高收入者是純粹市場化方式解決,最低端的低收入人群是用保障性住房的方式解決。至于中間的“夾心層”,他們很多是進入城市的白領、務工人員以及有剛性需求的婚齡年輕人,就要用“保障+市場”的方式解決。他建議,為了滿足年輕人的住房需求,當前不僅要大力建設經濟適用房,還要建立層次豐富的房屋租賃市場,比如單位租賃房、公共租賃房、人才公寓等,滿足不同層次年輕人的住房需求。
公共租賃房近年來已陸續(xù)在各地破題。比如,上海市市長韓正說,上海將首先通過公共租賃房政策幫助解決“新上海人”、年輕人等群體的住房困難問題。他說:“希望公共租賃房可以有效降低在上海工作、學習、生活的各方面人士的生活成本,使他們住房的支出有所降低。”上海已將此列為2010年保障性住房體系建設的重點。
在重慶,首個公共租賃房聚居區(qū)項目已經開工。重慶市市長黃奇帆表示,今明兩年,重慶市將各開工500萬平方米公租房,今年年底就將向社會投放20萬平方米的公共租賃房,并有各種商業(yè)、教育、交通等完善的配套。
據介紹,重慶的公共租賃住房建成后,在主城區(qū)具有穩(wěn)定職業(yè)和收入、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區(qū)人均可支配收入一定比例的“無房戶”,以及剛參加工作的大學畢業(yè)生和引進的各類人才等都可申請,租金為市場價的六成,租賃期最長為5年。
準入與退出難題
曾在香港居住較長時間的上海市政協(xié)委員屠海鳴長期關注住房保障問題。他說,香港通過建“政府公營永久房屋(簡稱公屋)”,幫助30%的家庭實現了“居者有其屋”。由政府興建、市民輪候、租金低廉、配套實施完善,這一制度的運行十分成功。目前,在政府公屋的居住人口已超過200萬人。公屋的面積一般只有50平方米,最小的只有20平方米,租金低廉,為50~100港幣/平方米,占租戶家庭收入的13.8%。對于難以承擔租金的特困戶,政府還給予足夠的津貼。
不少發(fā)達國家也是通過建立一個比較完善的住房租賃體系,特別是保障性住房租賃體系,來解決眾多人口的居住問題。比如,在美國,符合條件的貧困家庭,由政府推薦租房,限租金在700美元以下的住房,由租者支付其收入的1/3作為房租和水電費用,不足部分由政府補貼給房東。在新加坡、日本、德國等地,為解決低租金房源,一般都是由政府“唱主角”,企業(yè)因政策鼓勵而積極參與。
2009年8月,上海曾出臺《關于單位租賃房建設和使用管理的試行意見》,對在產業(yè)園區(qū)中建設來滬務工人員宿舍、利用單位自用土地和閑置的廠房倉庫建設和改建單位租賃房,以及利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建造市場化租賃住房等工作進行引導,多渠道解決單位職工、引進人才、來滬務工人員及其他人員階段性的居住困難。
但是,單位租賃房畢竟規(guī)模較小,如果公共租賃房的建設由政府主導并形成較大規(guī)模,則有更多問題需納入考慮。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長劉海生介紹,公共租賃房含義非常廣泛,包括廉租房實物配租、經濟適用房的租賃房,也有國家起草文件中包括的單位租賃房等。他坦言:“這里面,最使我們困惑的問題就是準入條件和退出機制,以及財力是不是可持續(xù)支撐的問題。如果政府推動造了一批房子卻不可持續(xù),這個政策就是不完整的!
當公共租賃房作為一種公共資源進行分配時,程序的公平公正不亞于居住意義本身。近年來,一些地方發(fā)生了有車有房照樣申請廉租房、經適房的怪事,個別城市的經濟適用房小區(qū)里甚至隨處可見寶馬、奔馳等豪華轎車,這不但沒有發(fā)揮住房保障的應有功能,更制造了更大的不公。這些教訓,足堪公共租賃房的“看門人”引以為戒。
上海市住房保障事務中心一位負責人還坦言,經濟適用房可以通過出售部分產權收回成本,而公共租賃房產權歸于政府,短期內難以通過租金收回成本,如何調動開發(fā)商參與建設,如何確保投入充足和可持續(xù)運行,都是亟待解決的問題。
防止“開著寶馬申請租賃房”
2010年,中央財政擬安排保障性住房專項補助資金632億元,比上年增加81億元。從此前各地兩會傳出的消息看,各省市今年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設的資金也將有明顯增長。財政支持為公共租賃房的建設有效“托底”,然而僅此還遠遠不夠。
鄭惠強委員提出,與廉租房完全由政府負責不同,公共租賃房建設的總體思路應該是政府支持、市場運作。一是政府要充分利用經濟杠桿,引導和鼓勵國有企業(yè)、民營企業(yè)、互助組織、公益基金等機構,以微利原則參與公共租賃房建設;二是要通過市場化購買、租賃等方式獲取公共租賃房房源,充分利用民間的二手房資源;三是要解決融資問題,可以讓租賃戶用公積金還房租。
此外,由于公共租賃房主要面向中低收入家庭,故應以小套型住房為主。而在建設地段選擇上,應盡量將其建在公共交通便利、出行成本較低的區(qū)域,做好商店、學校以及其他生活服務設施的配套工作。政府應確保配套設施方面的投入“不打折扣”。
在公共租賃房的準入機制方面,有委員建議,要加強房管部門與銀行、證券、勞動保障、稅務、交通、公安等部門的信息共享,加快建設全國統(tǒng)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多渠道核實公共租賃房申請者的收入和資產狀況,甄別出真正符合條件的申請者,防止“開著寶馬申請租賃房”的現象。退出機制方面,一是要明確租賃期限,租期一般是3到5年,拒不退出的通過法律途徑強制退出,并計入個人信用檔案。二是要充分發(fā)揮價格杠桿作用,租賃定價要高于市場水平,管理部門在收取租金后部分返還,如承租者不符合條件還“賴”著不走,政府就停止返還,迫使其主動退出。
復旦大學房地產研究中心尹伯成教授建議,要合理設定公共租賃房的租金,要比廉租房高,比市場價低,比如可以市場價格的60%作為參照標準,既保障公共租賃房有穩(wěn)定的租金收入,又可讓“夾心層”住得起。□記者葉鋒魏宗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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