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深圳市某媒體一篇題為《經適房小區(qū)竟然豪車扎堆》的文章刊登后,一時間引起社會各界的強烈反響。事情大概如此:2007年,申請?zhí)以创迦谧》康臈l件是家庭總資產不超過28萬元;兩年過后,該小區(qū)車庫里超過20萬元的車輛比比皆是。
此事一經暴露,就有網人調侃:這說明盡管在全球金融危機沖擊下,居民的經濟收入仍然實現(xiàn)了快速的增長。說實話,見過富人買經濟適用房的,但沒有見過這么大規(guī)模的,這么富有的。這就是占車庫車輛近1/5的豪車折射出經濟適用房的尷尬。
經濟適用房是保障性住房類別中的一種,目的就一個,讓中低收入人群買得起房,住得上房,咋說也不是給那些有錢人準備的。桃源村三期樓下刺眼的奔馳、寶馬、奧迪等,委實是抹殺了“保障”的功能,給這一項惠民的政策“抹了一把灰”。
細細想來,申請保障性住房必定要審核個人收入和資產,就像桃源村三期住戶家庭總資產不超過28萬元一樣?蔀槭裁磿心敲炊嗳藚s能將資產隱匿到28萬元以下?是誰為他們制造了與弱勢群體爭利的漏洞?思來想去,無疑還得指向當前保障性住房的分配體制。
因為,說清收入和資產這樣的事情在現(xiàn)行的監(jiān)督體制之下本身就是一件難事。比如,如今家庭資產的“分流”形式多種多樣,股票、基金、儲蓄等多種金融產品成為分擔的主力,更不要說一些灰色收入了,這需要一套完善的體系進行匯總。從目前的現(xiàn)狀來說,要調查清楚這些資產確非易事。
審核就有可能會出現(xiàn)紕漏,造假的可能性就會存在,因此,促進社會公平而生的保障性住房政策無疑也會出現(xiàn)不公平。漏洞的存在,當然也為很多人購買經適房帶來了找關系、批條子、隱瞞收入等不法行為的可能性。到頭來,反倒是“老實人真的很吃虧”。
筆者以為,對于保障性住房,政府部門要吸取教訓,從頭到尾進行跟蹤,這是應該擔負的責任。政府部門在分配保障房時要慎重考慮、認真調研,如果在初審時可能出現(xiàn)漏洞,那我們就必須在復審、終審時加以完善,完全可以向社會全面公示,發(fā)動社會各界全程監(jiān)督,接受群眾舉報,從源頭上斬斷騙房的黑手。
保障性住房售出以后,政府有關部門也要跟蹤,不能賣了就完了。如果業(yè)主有欺詐行為,政府應該強制性地把房子收回來。不要再讓原本具有保障功能的政策變了味道,“錯!绷巳,也“漏!绷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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