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所購家具材質(zhì)非紅酸枝,消費者單先生將承諾“假一罰十”的某紅木家具廠告上法庭。一審判決后,家具廠提出上訴,記者昨天獲悉,二中院已受理此案。
2004年11月27日,單先生花7.35萬元購買了21件標稱材質(zhì)為紅酸枝的家具。后經(jīng)權(quán)威部門鑒定,家具不符合紅酸枝材質(zhì)。于是,單先生將紅木家具廠訴至一審法院,要求按合同承諾賠償十倍貨款。(郭志霞 韓京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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