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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可以說是房地產(chǎn)最大的贏家”
●開發(fā)商“賺取的利潤是普通人難以想象的”
●“銀行是吃了買房人再吃賣房人”
●推高房價——“媒體非常有用”
在記者的要求下,南昌紅谷置業(yè)投資有限公司總經(jīng)理汪斌為記者提供了一份其開發(fā)的樓產(chǎn)項目“地中海陽光”的成本清單。從這份清單可以粗略地發(fā)現(xiàn),房價的構成中,存在多個利益體,其中,開發(fā)商、地方政府、銀行、媒體算得上是前四大,他們形成一條“泡沫”制造鏈,從拍賣土地價高者得、虛假宣傳誤導消費、囤積居奇哄抬房價、高息放貸加重成本等方面,將房價不斷推高,以攫取更大價值。
住宅樓盤“地中海陽光”位于南昌市紅谷灘新區(qū),目前其市場銷售的均價是每平方米約4720元。這份清單顯示,“地中海陽光”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商品住宅成本是3946.61元!
在3946.61元/平方米的成本價中,土地使用權取得費用(樓面地價)701.61元/平方米,前期工程費是95.37元/平方米;房屋開發(fā)費每平方米1828.23元;管理費94.82元/平方米;財務費170.48元/平方米;銷售費用(90%為媒體費用)160元/平方米;其他費用201.1元/平方米;稅費695元/平方米!
汪斌認為,這份“成本清單”說明,政府在從房價收益中“賺了一大把”。汪斌為記者“清算”了政府從中的收益:一是土地權使用權取得費用(樓面地價)701.61元/平方米;二是前期工程費中的“可行性研究費”2元/平方米;三是房屋開發(fā)費的8.33%即152元;四是管理費中涉及政府的達50%即47.41元;五是稅費695元/平方米。幾項合計約1600元/平方米,超過了房價的1/3。此外,政府還要從購房人手中收取稅費和房屋維修基金等費用。“政府可以說是房地產(chǎn)最大的贏家。”汪斌說。
從這份成本清單也可以看出,開發(fā)商是利潤的第二大主體!凹幢闶侵胁康貐^(qū)的城市,一個項目賺1000萬元的純利潤也很常見”,南昌市一名開發(fā)商坦言,“現(xiàn)在的開發(fā)商是歷史上最厲害的一個商人群體。我們賺取的利潤是普通人難以想象的,當然有時候用來打點的錢也是老百姓想不到的。”
房價“成本清單”顯示出銀行在房地產(chǎn)市場投資中獲得了頗豐的效益,其每平方米收益在170元。汪斌給記者算了一筆賬,如果是購買一套100萬元的房子,從銀行獲得商業(yè)貸款60萬元,30年還清,按照現(xiàn)在實行的7折優(yōu)惠利息,償還給銀行的利息也要10幾萬元。
江蘇省長發(fā)都市房地產(chǎn)開發(fā)公司董事長周力明說,銀行是吃了買房人再吃賣房人。近10年來,房地產(chǎn)開發(fā)貸款始終是銀行利潤最大的一塊,主要是貸款利息遠遠高于其他行業(yè)貸款,一般也要達到百分之十幾。
記者采訪發(fā)現(xiàn),房價“成本清單”中媒體花費占據(jù)一席之地,在房價背后的利益鏈中,媒體作用巨大。汪斌坦言,就“地中海陽光”這個樓盤,目前每平方米160元的推廣費用中,有90%給了媒體。行業(yè)內(nèi),基本上是成本價的3%至5%要投放至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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