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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政府日前對外公布了市區(qū)新的征地補償標準,凡是今年1月1日后批準征地的建設項目,一律執(zhí)行新標準。
2002年至2008年底實行的原標準規(guī)定,征地補償費由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青苗補償費四項費用組成,并在征地補償時以“打包”的形式直接支付給被征地村。而新標準規(guī)定,征地區(qū)片價只包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兩項;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則遵循“有苗補償、無苗不補”的原則。
在補償標準方面,新標準除山林統(tǒng)一提高2萬元/畝外,其余各級、各類土地提高了3萬至10萬元/畝不等,且另行補償?shù)那嗝缪a償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尚未計算在內。安置補助費也從原來的每人3萬元提高到4.5萬元。
據(jù)杭州市國土資源局介紹,新標準將不再對菜地、園地、水田(旱地)、山林進行分類。而是按照“征地補償同地同價”原則,除林地外,同一區(qū)片內的被征土地在補償時不分地類均采取同一補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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