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趙作海一案有這么多疑點,在省高院復核階段合議庭合議筆錄僅有161個字,連審委會也沒上,這充分說明主審法官一人說了算、審判權缺乏監(jiān)督制約,審委會研究案件只聽口頭匯報、只注重書面審理,監(jiān)督走過場、走形式等情況還很突出!弊蛉障挛纾谌》ㄔ黑w作海案件大討論活動總結會上,省高院院長張立勇在總結趙作海案慘痛教訓的同時,就趙作海案發(fā)生的深層次原因,以及如何避免類似趙作海案件發(fā)生從多方面進行了總結。
趙作海案件發(fā)生后,省高院、商丘中院在第一時間采取了一系列積極有效的糾錯、補救、問責和輿論引導措施。在應對這起司法危機事件時,省、市兩級法院態(tài)度積極,行動快速,處置果斷。對整個事件的善后補救措施,趙作海及其親屬表示滿意。而我省法院處置趙作海案的做法也得到中央和省委領導的肯定和好評。
為總結趙作海一案的慘痛教訓,省高院在全省法院系統(tǒng)部署開展了為期一個月的總結趙作海案件教訓大討論活動。一個月以來,全省各級法院結合當?shù)毓ぷ鲗嶋H,認真開展大討論,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突出問題。經(jīng)過深入討論,很多法官表示:法院要以大討論活動為契機,堅決糾正司法理念偏差,加強監(jiān)督制約,從源頭上避免錯案發(fā)生。
總結會上,省高院認為趙作海一案對全省法官來說有六個方面的教訓值得深思:一是先入為主的傳統(tǒng)思維。二是背離了公檢法互相制約的立法本意。三是控辯雙方嚴重失衡的審判格局。四是一邊倒的社會輿論給審判帶來壓力。五是法院監(jiān)督制約機制出現(xiàn)故障。六是法官職業(yè)操守缺失,使法院刑事審判成了“過場”。
總結會上,省高院舉一反三,認為八招可避免趙作海錯案再次發(fā)生:一是必須堅持懲罰犯罪與保障人權并重的原則。二是必須堅持“以事實為根據(jù)、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三是必須發(fā)揮審判機關在司法格局中的權力制約作用。四是摒棄先入為主、有罪推定的傳統(tǒng)思維模式和疑罪從有的刑事司法理念。五是必須以如履薄冰、如臨深淵的心態(tài),以高度的責任心為人民掌好“刀把子”。六是必須堅定秉公執(zhí)法、樹立法官的神圣職業(yè)形象。七是建立健全刑事審判的制度。八是必須牢記慘痛教訓,把錯案警示日長期堅持下去。要牢記趙作海案件的沉痛教訓,每年的5月9日,全省法院都要進行總結反思,做到警鐘長鳴,堅決避免錯案,決不讓趙作海案件重演!跤浾 韓景瑋 實習生 段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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