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0日電 據(jù)香港《大公報》報道,去年油價飆升,香港巴士公司燃料成本占總營運成本的10%至21%,相繼申請加價以應付成本壓力。自可加可減機制推出以來,巴士公司認為機制未能針對油價波動問題。有關單位表示,不會將油價因素列入機制內,避免巴士公司將油價成本全數(shù)轉嫁乘客,令票價大幅上升,擬在3年后再就票價機制作檢討。
香港運輸及房屋局19日向立法會提交巴士票價調整機制的檢討報告,本月底向交咨會匯報檢討結果。文件表示,2007年初至2008年中,油價飆升1.4倍,直至去年第三季才回落。若將油價因素列入可加可減機制內,運算結果會大起大落。
巴士公司曾稱,機制現(xiàn)有安排未能針對油價波動問題。有關單位解釋,審批加價申請需時,單靠加價未能及時處理因油價暴漲而帶來的財政壓力,也未能為巴士公司提供健康的業(yè)務模式;再者,巴士專營權長達10年,有能力抵御短期波動,長遠計成本上升會反映在基本票價內。
報告書建議,繼續(xù)采取固定資產平均凈值9.7%作回報率,超出金額要與乘客均分,乘客所得部分可保留作“回饋乘客數(shù)額”。巴士公司有責任每年在《更全面披露公司資料》小冊子內,公布數(shù)額的積存金額讓公眾監(jiān)察。金額積存至相等上一年度全年1%收益時,巴士公司可在咨詢有關單位后,決定何時運用這筆錢,以降低日后的加價幅度,或用以提供票價優(yōu)惠。巴士公司一旦動用這筆錢,同時要在公布金額后12個月內提供票價優(yōu)惠。
2006年至今,龍運巴士、城巴專營權一(港島及過海路線)及專營權二(北大嶼山及機場線)積存的回饋乘客數(shù)額分別為540萬、3850萬及1680萬元,一共6070萬元。由于九巴、新巴及嶼巴的回報率未達9.7%,三間公司沒有回饋乘客數(shù)額。
報告書內還提到方程式中生產力增幅的因素,以量度收入與成本的比例。有關單位鼓勵巴士公司以更低成本取得更高收入,提高效益,后將所得(生產力增幅)與乘客均分。但由于近年燃料成本急升,加上與鐵路的競爭日趨激烈,有關單位建議將方程式中,乘客分享生產力增幅的數(shù)值定為零,免除乘客分擔生產力的負增長,直至下次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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