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9月18日電 據(jù)香港《文匯報》報道,于法國出生長大、家住九龍區(qū)豪宅的香港大學2年級男生,今年8月伙同女友化身“雌雄大賊”,先由男方相約一名女友人看電影和用膳,伺機盜取對方2張信用卡,再交予女友到商場,企圖“碌卡”購買2部價值逾2萬元的手提電腦。2人17日認罪候懲,法官明言監(jiān)禁仍是考慮之一。
2被告分別為袁世法(20歲)及其女友李芷華(21歲),均沒有刑事紀錄,同已升讀香港大學2年級。案件押后至下月2日判刑,以索取感化和社會服務令報告,各準以現(xiàn)金500元保釋。
裁判官陳錦昌坦言控罪嚴重,至可判處9至12個月監(jiān)禁,且被告偷取友人信用卡,案件并非沒有加刑因素,本打算判以實時監(jiān)禁,但考慮到2人年輕和認罪,故先索取報告始判刑,但明言監(jiān)禁仍是考慮之一。
官斥2人行為貪心
陳官又指2人行為貪心,又認為父母已盡能力給予2人最好的教育,令他們順利入讀香港最好的大學,被告應為有好父母而感到幸運。陳官指被告若出身貧窮家庭,尚且有求情理由,但2人自來中產(chǎn)家庭,并非“屋企無錢開飯”,完全沒有理由干犯本案,2人理應集中精神完成學位課程,亦該為父母的失望和悲傷感到恥辱。
外表似文弱書生的男被告袁世法昨由母親陪同到庭,袁現(xiàn)正修讀港大會計金融課程,他于法國出生和接受教育,在法國完成中學課程后轉(zhuǎn)到加拿大留學,一年后來港讀大學,袁年屆80的父親已退休且患有長期病,母親為主婦,其弟正在美國修讀學位課程。
辯方求情指,在恒生商學院和大學擔任兼職法文導師的男被告對犯案感后悔,其母親在金融海嘯中蒙受巨大損失,被告不想成為家庭負擔,同時希望購買手提電腦作學術(shù)用途。被告希望日后擔任會計師,案件已對前程構(gòu)成影響。
女被告辯稱不知情
女被告李芷華為家中獨女,父親任職工程師,母親擔任教師,她昨由父親陪同到庭。辯方指,女被告學業(yè)成績優(yōu)異,2005年就讀商科副學士時,平均積點(GPA)達4分,她又求情指不知道信用卡由盜取所得,而受害人又親撰求情信指已原諒她。
港大發(fā)言人指,校方會在考慮法官判詞后,對涉案學生采取相應的紀律程序,處分由訓誡至開除學籍不等,但同時會對他們給予適當?shù)妮o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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