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3月19日電 據(jù)香港《明報》報道,香港一名有三個女兒的父親指目睹讀小六的女兒放學換校服后“挑起性欲”,自此三年來與她亂倫逾20次,直至其大腹便便成孕6個月才被揭發(fā),另再揭原來次女早年也被父親非禮。
香港高院法官18日直斥被告犯下滔天惡行,為滿足一己私欲令女兒懷孕,奪去她的童貞及清白,將他判監(jiān)11年。
52歲的被告18日一直垂頭坐在犯人欄內(nèi)聽審,辯方指他沒有案底,從事文職多年,現(xiàn)時次女及幼女已21及15歲,后者仍在求學。其父及妻子撰求情信指被告孝順且愛護家庭,但法官不以為然反問:“這樣也算是好丈夫好爸爸?”
事緣去年8月,被告的次女發(fā)現(xiàn)妹妹身體日胖,驗孕后得悉她懷孕,事件揭發(fā)。被告被捕后和盤托出,指2001至2003年間,多次撫摸當時約12至14歲的次女胸部及下體,另一次更從后抱著放學回家的次女,將她按在地上非禮,但她激烈反抗,被告只好放開她。
三年后被告變本加厲,于2006年夏天侵犯當時11歲的幼女。被告指三年來與她發(fā)生關系逾20次,幼女因害怕而從未反抗,期間一直閉上眼睛。被告又指近年幼女有裸睡習慣,他曾于夜半上床與她發(fā)生關系。去年8月他發(fā)現(xiàn)幼女停經(jīng),又發(fā)現(xiàn)她懷孕,本打算帶她到深圳墮胎,但同一時間家人已揭發(fā)事件。
幼女檢查后證實懷孕25個星期(近6個月),已過了人工流產(chǎn)的24個星期上限。女童終在內(nèi)地墮胎,但又因而盤腔發(fā)炎,需再入院治療。
被告承認3項非禮及4項亂倫罪,法官指亂倫行為摧毀家庭,社會不容,他斥責被告運用父權威迫女兒配合,更沒有使用安全措施,“即使最后約10次性交時幼女均指害怕懷孕,但你仍然麻目不仁,終令她成孕,你的行為丑惡得令人難以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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