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7日電 據澳門日報報道,澳門初級法院昨(十六日)審結一宗八年前的兇殺案,現年四十八歲的疑兇周春霖自案發(fā)至今一直下落未明。法庭在周缺席情況下于上月底聆訊,傳召了兇案現場的粥檔老板娘、理發(fā)鋪東主以及兩名警員作證,四人僅確認曾發(fā)生打斗事件,但無人知道誰是真兇以及案發(fā)經過。
主審法官高麗斯裁決時指出,鑒于法庭不能確認被告殺害死者,基于存疑無罪原則,判處他殺人罪不成立。
案發(fā)于一九九八年七月二十六日下午三時許,被害人廖騰昌與數名朋友在快艇頭里一粥檔飲酒消遣。當時,粥檔內坐滿了食客,廖與不相識的周春霖同坐一桌。
十分鐘后,廖疑多喝了一瓶啤酒,不夠錢“埋單”,要求同臺的周代為給錢。由于周并不認識廖,覺對方要求唐突,反質問對方為何要替其給錢,是否帶有恐嚇成份。廖以粗口問候周,即遭人從桌上取來的酒瓶擊中頭部,胸部亦被人用玻璃碎片刺傷。
周行兇后,逃離現場。廖則負傷向一名在十月初五街巡邏的特警求助,送院搶救后于即晩七時傷重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