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30日電 據(jù)香港星島日報報道,香港將軍澳仁愛堂田家炳小學前校長蘇有恒涉十三度非禮校內四名女教師一案昨(二十九日)開審,控方先傳召兩名受害女教師作供。在田家炳小學任職校長八年的被告蘇有恒,否認十三項于校長室及車上非禮四名校內女教師的罪名而受審,控方分以A、B、C、D稱呼四名女受害人。
A:四次非禮印象深刻
三十二歲未婚的A小姐昨首先出庭作供,其間她不時難忍淚水嗚咽,雙手一直搓揉。她指,自九九年入職后多次遭被告非禮,但有四次的印象是最深刻,即○三年六至八月,A到校長室向被告匯報,其間他用左手搭A的左腰,伸手入她的衫內,她當日因穿錯內褲,以致內褲邊高過牛仔褲,被告伸手內探,A實時縮開并制止。
同年七至八月在校長室內,被告坐在黑色大班椅上,突然拍有健身習慣A的臀部。另至○四年六、七月,被告又彈A的右面胸圍帶。
去年五至六月期間,A駕車與被告吃午飯時,被告伸手摸她大腿,她實時用手推開被告的手。A稱以前亦發(fā)生多次同類事情,有時她會以“不好啦”拒絕。
她續(xù)說,被告慣性與人談話時,用手搭他人膊頭,旁人只覺他為人西化,加上礙于世人眼光,她才不敢報警,直至認為校監(jiān)即田家炳幼子田定先為人正直,才向他投訴。
A在接受辯方盤問時不諱言,在別人眼中她與被告關系友好、密切,被告曾是她就讀教育學院時的體育科老師,亦因為被告提攜,讓她在校內工作。
○○年初二人結伴前往大澳門龍蝦灣視察課外活動場地后,偕一眾同事去卡拉OK,她與被告合唱一曲《相思風雨中》,而在同事婚禮及幾乎每次聚會,被告都會坐在A的身旁,但她否認曾替被告女兒找舞蹈老師及擔任監(jiān)護人,反指是被告盜用她的數(shù)據(jù)。
辯方又指,去年九月校內在全港性系統(tǒng)評估中,發(fā)生老師向學生“通水”提供答案的丑聞,A負責調查,但報告失實,惹來校董會不滿,故她先下手為強向校監(jiān)投訴遭被告非禮,逼令被告停職,但A否認。
另據(jù)香港大公報報道,案件審訊未畢,今早續(xù)審。控方表示,將傳召七名證人指證被告,而辯方有約三十名品格證人以書面作供,預計審訊期為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