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一學生T恤印槍支圖案遭罰 家長學校對簿公堂
2008年03月12日 09:08 來源:新華網(wǎng) 發(fā)表評論
美國賓夕法尼亞州一所中學因處罰一名身穿印有槍支圖案T恤上學的學生,遭到學生父母起訴。
據(jù)美國媒體10日報道,去年12月,在米勒斯維爾市佩恩·曼諾中學就讀的14歲學生唐納德·米勒上學時所穿T恤正面印著一件軍用隨身武器,衣兜上還有“國土安全部志愿者”字樣;背面印著一支槍,槍上方印有“美國追捕恐怖分子許可證”等字樣。
米勒說,他穿這件T恤是為了表示對正在伊拉克服役的叔叔的尊敬。校方要求他反穿T恤,被米勒拒絕,校方于是連續(xù)兩天罰他放學后留校。
今年1月,米勒的父母起訴佩恩·曼諾中學,指控該校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規(guī)定的公民權利,侵犯了米勒的愛國權利和言論自由權利。
該校所在學區(qū)的律師說,在多起校園槍擊事件發(fā)生后,學校必須為學生創(chuàng)造一個安全的環(huán)境,身穿印有槍支圖案的衣服上學違反了這一政策。 (王薇 楊晴川)
此案將于本月31日開庭審理。
【編輯:曹昆】
圖片報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