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吉爾吉斯斯坦總檢察院新聞辦公室4日報道,吉總檢察院對前總理丘季諾夫所犯的刑事案件提起公訴。
據報道,吉檢察機構認為丘季諾夫在擔任“吉爾吉斯天然氣”公司總經理時,大肆揮霍資產,利用職權,非法占有和獲取經濟利益,直接造成吉爾吉斯斯坦工業(yè)、能源和燃料部經濟損失達400多萬美元。
“吉爾吉斯天然氣”公司屬于吉國有企業(yè)。2005年4月至2007年2月,丘季諾夫擔任該公司總經理,之后出任吉爾吉斯斯坦工業(yè)、能源和燃料部長。2007年12月,丘季諾夫出任吉政府總理。
2009年10月吉爾吉斯斯坦時任總統(tǒng)巴基耶夫簽署總統(tǒng)令,任命原總統(tǒng)辦公廳主任烏謝諾夫為總理,負責組建新一屆政府,解除丘季諾夫政府總理職務。
吉爾吉斯斯坦臨時政府3日宣布,懸賞緝拿前總統(tǒng)巴基耶夫及其親屬以及多名前政府高官。吉臨時政府法律和安全保證委員會說,經過調查,一批前政府官員被懷疑犯有嚴重罪行,臨時政府將對他們提起訴訟。被通緝人員包括巴基耶夫的兒子馬克西姆以及前總理烏謝諾夫、丘季諾夫等多名前政府高官。(記者沙達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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