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立法規(guī)定一名女性一生最多可捐三次卵子
2008年08月11日 14:11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fā)表評論
中新網8月11日電 韓國保健福祉家族部透露,在11日進行立法預告的“關于生命道德及安全的法律”施行令及規(guī)則修正案中規(guī)定,一名女性一生中最多可以捐獻三次卵子,且捐獻者將獲得補償。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在韓國黃禹錫博士研究體細胞復制過程中,曾被引以為詬病而造成國際風波的女子捐獻卵子問題,隨著此次立法明示規(guī)范,有了明確的捐贈方式,相信可以減少包括買賣卵子等在內的不必要爭議。
根據韓國保健福祉家族部立法預告的修正案規(guī)定,胚胎生成醫(yī)療機構需對為治療他人不孕而捐獻卵子的女性進行十三項體檢,如發(fā)現有特定疾病就不可以采集卵子。
同時,一名女性一生中最多可以捐獻三次,在捐獻一次的六個月以后,才可以進行下一次捐獻。
此項修正案還包含向卵子捐獻者進行經濟補償的相關規(guī)定,補償項目包括交通費、餐費、住宿費、手術及康復所需時間的補償金,具體的補償金額需經器官生命道德審查委員會審議決定。
【編輯:陳曉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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