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補(bǔ)償沒談好的情況下,施工者放炮開山,讓農(nóng)民付強(qiáng)養(yǎng)的大批蛙死去。起訴爆破公司的付強(qiáng)在明顯占理的情況下輸了官司。當(dāng)?shù)毓芪瘯l(fā)“公函”,警告法院不要“一意孤行”(6月28日《新京報》)。
越來越讓人絕望的權(quán)力強(qiáng)悍。
我們不妨摘錄一下該公函的內(nèi)容:“如果一審法院一意孤行……將會造成原告纏訴或者上訪……”看看這其中透露三大信息,一是警告甚至威脅法院;二是指手畫腳,讓法院怎么怎么做;三是顯露對公民合法上訪極度充滿仇恨之意。
可以說,該管委會已經(jīng)試圖堵死一個身懷權(quán)利意識、公民意識的公民的所有路徑:求諸法律之路行不通;公民上訪,也被污名化。再接著斗爭,怕要“被精神病”,甚至要蹲牢——因?yàn)楫?dāng)?shù)匾延泄賳T稱他是“橫霸一方的刁民”、“敲詐勒索政府”。
網(wǎng)上有個段子如此說道:你和他講道理,他和你耍流氓;你和他耍流氓,他和你講法制;你和他講法制,他和你講國情;你和他講國情,他和你講文化;你和他講文化,他和你講孔子;你和他講孔子,他和你講老子;你和他講老子,他給你裝孫子。就這樣講來講去,公民還有多大耐心呢?(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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