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9日電 2006年,中國公安機關堅持和拓展專項治理,一些損害群眾利益和隊伍形象的突出問題得到有效遏制,其中包括,繼續(xù)解決基層公安機關紀律作風“稀拉松”、對待群眾“冷硬橫”和內務管理“臟亂差”等常見多發(fā)問題,使刑訊逼供、濫用槍支警械、濫用強制措施案件逐年減少。
據法制網報道,中國公安部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督察長祝春林8日在全國公安機關反腐倡廉工作會議上表示,2006年,各級公安機關深入開展“三個排查”(即排查整治常見多發(fā)問題、排查整治頑癥痼疾、排查整治職務犯罪)、“三個專項治理”(即對商業(yè)賄賂的專項治理、對為盜搶機動車過戶上牌的專項治理、對涉黑涉惡和涉毒涉賭的專項治理),查處了公安機關涉及政府采購、招標投標等領域中的商業(yè)賄賂案件。
各級公安機關還開展了對公安機關所屬社團、企事業(yè)單位清理整頓、糾正民警經商辦企業(yè)和配偶及子女違規(guī)經商辦企業(yè)、清理公安專用車輛號牌等專項治理。(徐偉、張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