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3月8日電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秘書長盛華仁今天說,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中,婦女代表比例不低于22%,這是第一次對婦女代表的比例作出明確規(guī)定。
盛華仁是在向十屆人大五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作《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于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草案)》的說明的說明時作上述表示的。
他說,根據(jù)憲法和法律的有關規(guī)定,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任期到2008年3月屆滿,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應于2008年1月選出。
關于婦女代表名額。選舉法規(guī)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中,應當有適當數(shù)量的婦女代表,并逐步提高婦女代表的比例。五屆、六屆全國人大作出的關于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中,沒有涉及婦女代表比例問題。從七屆開始,只對婦女代表比例作出原則性規(guī)定。
比如,確定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時,規(guī)定“婦女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七屆的比例”;確定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時,規(guī)定“婦女代表的比例應高于八屆的比例”;確定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時,規(guī)定“婦女代表的比例應高于九屆的比例”。
從十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結果看,婦女代表比例只達到20.24%,比九屆低了1.58個百分點。為落實選舉法的有關規(guī)定,決定(草案)規(guī)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中,婦女代表比例不低于22%!边@是第一次對婦女代表的比例作出明確規(guī)定,有利于切實保障中國婦女的政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