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首都檢察官走上街頭,向市民公示貪污、瀆職、挪用公款類案件的立案標準,并向社會公眾征集案件線索。據(jù)悉,舉報者最高可獲得10萬元獎勵。
在最高人民檢察院的網(wǎng)站上詳細列出了立案標準的內(nèi)容。上述提到的三類案件由檢察院自行偵辦,有知情者可直接向檢察院舉報。去年7月,最高檢出臺了瀆職侵權(quán)案件的立案標準。因此,今年征集案件舉報線索活動中,瀆職侵權(quán)類案件唱起了“主角”。
記者 劉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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