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五年查處腐敗分子1072人 其中廳級官員4人
2008年01月10日 16:37 來源:寧夏網(wǎng)-寧夏日報 發(fā)表評論
記者昨天從在銀川召開的第十一次全區(qū)檢察工作會議上獲悉,2003年以來全區(qū)檢察機關查處職務犯罪案件851件1072人,其中瀆職侵權案件153件206人,共為國家和集體挽回經(jīng)濟損失1.17億元。
在立案偵查的貪污賄賂案件中,有207件為大案。查處縣處級以上干部73人,其中廳級干部4人,比上五年分別增長86.1%和160.7%。為國家和集體挽回經(jīng)濟損失1.17億元,比上五年增長1.6倍。在查處的瀆職侵權案件中,涉及要案的11人,行政司法機關工作人員180人,為國家挽回經(jīng)濟損失206.6萬元;治理商業(yè)賄賂專項活動,查處案件107件122人,涉及縣處級以上干部16人。2006年,全區(qū)檢察機關首次消滅了辦理瀆職侵權案件的“空白院”,實現(xiàn)歷史性突破,抓獲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10人。
利用大要案偵查指揮中心這個平臺,全區(qū)檢察機關推行偵查一體化的工作機制,強化了對重大案件的統(tǒng)一指揮,提高了整體作戰(zhàn)能力,使在全國有較大影響的吳忠儀表、伊斯蘭國際信托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傻傻集團、大古鐵路公司高管人員、石嘴山市醫(yī)保中心工作人員等腐敗案件浮出水面。還突出先后查處了李佩琳、熊斌、王英福、孫殿華、徐福新等人的職務犯罪大案要案。
自治區(qū)黨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蘇德良參加會議。 (記者 裴云云)
【編輯:朱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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