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檢察院昨日通報,去年全省共立案查辦職務犯罪2193人
昨日上午,省(注:四川省)檢察院召開新聞發(fā)布會,通報了一批引人注目的大案要案的查處情況。去年全省共立案查辦職務犯罪2193人,縣處級以上干部162人,其中廳級干部7人。去年行政機關被查處776人,司法機關被查處137人。
查處655人瀆職侵權
省檢察院副檢察長、新聞發(fā)言人郭彥介紹,去年,省檢院對職務犯罪的查處重點在3個方向。一是大案要案;二是危害民生的職務犯罪;三是商業(yè)賄賂及行政執(zhí)法、司法領域中的職務犯罪。去年職務犯罪立案查辦的人數上升5.4%,其中貪污賄賂5萬元、挪用公款10萬元以上的大案937件,抓獲在逃職務嫌犯58人,挽回經濟損失2.1億元。
一些官員的瀆職侵權行為嚴重危害了人民的生命健康權和財產權,去年與此有關的655人被查處,其中重特大安全責任事故、環(huán)境污染、非法用工背后的瀆職犯罪93人,貪污挪用社保資金的職務犯罪17人,嚴重危及食品、藥品安全的職務犯罪45人,侵害群眾人身、民主權利的職務犯罪45人。
大竹原副縣長楊彥在任渠縣卷硐鄉(xiāng)黨委書記期間,伙同卷硐鄉(xiāng)原鄉(xiāng)長白裕勇、財政所所長劉其操,共同套取疫情、救災、扶貧、公路維修、補助公用經費、清理債務等公款26萬多元并予以貪污,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
建設領域一直是腐敗的高發(fā)區(qū),也是整治商業(yè)賄賂犯罪的重點。去年,省檢察院共查辦這類案子598人,其中工程建設、土地出讓、產權交易、醫(yī)藥購銷、政府采購、資源開發(fā)等重點領域354人。瀘定原縣委書記黃文,為請托人在水電開發(fā)、工程建設等方面謀利,收取賄賂共計200余萬元,一審被判14年。
批捕黑惡勢力1260人
省檢察院依法嚴打嚴重刑事犯罪,去年逮捕35682人,其中黑勢力和惡勢力犯罪批捕1260人;殺人、強奸、爆炸、綁架等暴力犯罪批捕1946人;毒品、賭博和搶劫、搶奪、盜竊等多發(fā)性犯罪批捕20911人,推進了平安建設。
省檢察院還依法適用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全省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實行專人審查、分案辦理和“圓桌”公訴等改革措施,對未成年人適用輕緩刑4109人。對因鄰里、家庭糾紛引發(fā)的輕微刑事案件和交通肇事等過失犯罪案件,積極展開刑事和解,共辦理987件。
檢察機關對于查證失實的54名被舉報人予以公開正名。案件涉及企業(yè)時,一般不查封企業(yè)賬戶,不扣押財產,對企業(yè)負責人慎用強制措施,避免造成企業(yè)停產。糾正原刑事處理錯誤的案件28件,支付賠償59萬元。
因為部分刑事案件被害人生活困難,成都市檢察院等制定了刑事被害人困難救助辦法,設立了刑事被害人困難救助基金,已救助166人。(省檢 實習記者 賈學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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