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省委書記汪洋近日在省政協(xié)第十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委員代表座談會上說:“要讓領導同志講真話不講套話,講實話不講空話,講有感而發(fā)的話不講照本宣科的話,就必須允許他講不準確的話,或者是允許他講錯話!”
汪洋的這番講話,在網(wǎng)上引來好評如潮。無疑,這番講話本身是真話、正確的話,而不是空話、套話。實際上,一些領導干部之所以習慣于講空話、套話,并非因為他們無真話、實話可講,而是因為空話、套話放之四海而皆準,講起來最安全、最保險。
換言之,他們是因為害怕講錯話,不得已才套話連篇、照本宣科。因此從邏輯上看,要讓領導干部講真話不講套話,其前提之一就是允許他們講不準確的話乃至錯話——講錯話雖不是好事,但這是保證領導干部講真話而必須付出的“代價”。
從邏輯上如此,但很顯然,要讓領導干部講真話,關鍵是要營造一個能講真話、敢講真話的氛圍。這個氛圍,首先包括制度氛圍。比如領導干部講真話得罪了上級領導怎么辦?講話不準確引起群眾不滿怎么辦?講錯話導致決策失誤怎么辦?這些,需要從制度上予以協(xié)調(diào)和解決,只有當領導干部講錯話不會“因言獲罪”,不影響其政績前程之時,他們才可能敢于講真話。
這個氛圍,更包括社會氛圍。應該認識到,官場氛圍是社會氛圍的映射,有什么樣的社會氛圍就有什么樣的官場氛圍,很多官員不敢講真話,其背后的社會現(xiàn)實是許多平民百姓不敢講真話,整個社會缺少講真話的大氣候、大環(huán)境。
所以從邏輯上講,要鼓勵領導干部講真話,首先得鼓勵群眾講真話,允許領導講錯話的前提是允許群眾講錯話,只有當講了錯話的百姓不會“因言獲罪”,當整個社會形成了敢講真話、不怕講錯話的濃厚氛圍,這種氛圍才會影響官場,進而“倒逼”領導干部講真話。
我們很難想象,一個講真話的社會,會容忍一個不講真話的官場存在,更難以想象,一個不敢講真話的社會,能孕育出一個敢講真話的官場。
遺憾的是,至少目前,我們還缺少一個講真話的社會氛圍。不是老百姓不愿講真話,而是有人不讓他們講,別的不說,近幾年來,各地出了多少件莫須有的“誹謗案”?不要說平頭百姓,連堂堂《法制日報》的記者都不能幸免。這些“誹謗案”中,群眾所說的、所反映的是否屬實暫且不論,即使他們說的是錯話、不準確的話又當如何?正如一些論者所言,容忍群眾批評是政府和官員的“憲法義務”,哪怕這種批評不準確甚至有歪曲事實之嫌,只要沒有“主觀惡意”,就是一項符合憲法要求的正當權(quán)利。
汪洋到廣東之初,就提出“思想大解放”,并將新一輪思想大解放看做是進一步深化改革的基石。要求官員講真話、允許官員講錯話,也是思想上的解放,依我之見,新一輪思想大解放,不妨從“講真話”這個古老而新鮮的命題開始。 (晏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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