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縣政府申請公開有關政府部門的調查材料遭到拒絕,湖南省汝城縣黃由儉、鄧柏松等5位市民今天(5月5日)將汝城縣人民政府告上了法庭。據了解,這是今年5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正式實施以來,全國首例市民狀告“政府信息不公開”的行政訴訟案。
有專家認為,這一案件的出現(xiàn),讓政府在推行信息公開的過程中,感受到了來自外部的壓力,對進一步建設透明政府有著積極意義。
但也有法律界人士預言,如何界定信息是否可以公布或將成為條例實施過程中面臨的主要難題。
透視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后第一案
部分行政機關缺乏危機感準備不充分 哪些信息該公布各地認識不一
新聞延伸
今天上午,黃由儉、鄧柏松等5人將一份行政起訴狀寄送湖南省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將汝城縣人民政府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責令汝城縣人民政府向原告公開其申請公開的相關政府信息。黃由儉告訴記者,他們申請政府公開相關信息以及決定告政府信息不公開的底氣,全都來自于從5月1日起實施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退休職工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被拒
黃由儉是原汝城縣自來水公司的退休職工。近5年來,為了查清原公司在改制過程中存在的一系列問題,他和汝城縣部分退休干部一起,一直奔走在有關部門之間。
知情人向記者透露,2002年11月25日,汝城縣建設局撤銷了原汝城縣自來水公司,并代表縣自來水公司與郴州市聯(lián)合工貿有限公司負責人宋玉林簽訂了一份合資合同,成立了一家新的公私合營供水企業(yè),而正是這紙合資合同引起了諸多非議。
“自來水公司是一個獨立的企業(yè)法人,建設局是國家行政機關,建設局有什么權力簽訂這個合資合同?”黃由儉說,自己和很多老同事通過研究相關法律法規(guī)后,認為縣建設局此舉違法違規(guī)。
事后,汝城縣建設局也書面向黃由儉承認:縣建設局撤銷原縣自來水公司的做法是違法的,汝城縣建設局雖然是縣自來水公司的業(yè)務主管部門,但建設局無權代替自來水公司與其他公司簽訂合資合同。
自來水公司改制中產生的質疑,引起了有關部門的重視。2007年6月下旬,汝城縣人民政府經研室深入多家單位和企業(yè),對原自來水公司改制情況進行調查,事后,調查組出具了調查報告。
政府調查的事實真相到底是怎樣的?為了了解相關信息,黃由儉、鄧柏松等人多次到縣政府打聽,但都無功而返。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后的第一個工作日———5月4日一大早,黃由儉、鄧柏松等5人來到汝城縣人民政府,向縣政府鄭重遞交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書》,請求縣政府公布有關的調查報告。
“我們這次向政府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是有備而來,為了寫好申請書,我們仔細閱讀了條例,還請教了律師,最后參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制作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格式寫出了這份申請書!编嚢厮烧f。
“汝城縣的一位負責人看到我們遞交的申請書時,愣了一下,雖然縣政府的大門口掛上了條例的宣傳標語,但縣領導也許沒想到市民運用條例會這么快。”一同前往縣政府遞交申請書的劉建平直言,條例實施后,老百姓到政府部門“討公開”理直氣壯了。
然而,鄧柏松等人申請縣政府公開有關“原縣自來水公司改制情況的調查報告”的申請遭到了縣政府的當場拒絕。
縣有關負責人說:“該調查報告不能代表政府的意見,只是供領導參考使用的,政府調查報告不屬信息公開的范圍!
“據政府內部人員透露,此調查報告比較真實客觀,詳細介紹了原自來水公司的改制情況,作為一名原自來水公司的退休人員和普通市民,應該享有知情權。”黃由儉說。
由于申請遭拒,5位老人再一次想到了剛剛實施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決定請法院責令汝城縣人民政府向他們公開相關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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