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此次的抗震救災,“當驚世界殊”。世界可以驚奇,但不會感到意外。中國由經濟增長所體現(xiàn)出的硬實力,早就為世界矚目。真正讓世界所驚嘆并感到意外的是與硬實力一同成長的軟實力,在這一時刻得到了充分展現(xiàn)和質的提升。即便是再苛刻,再挑剔,再別有用心的個別西方媒體,也不得不表示贊譽和敬佩。
中國在汶川大地震中所展現(xiàn)出的軟實力包括兩個層面:一是制度層面以人為本。不惜一切代價搶救生命,設立國家哀悼日,共和國國旗第一次為普通公民而降——這些決策,不僅告慰逝者,更使生者堅強,撫慰了一個民族的心靈,得到全體國民的最大認同;二是民間層面文化道德力量。對生命的敬畏,對愛的理解,對自由與責任的頓悟,仿佛成為使命和召喚,激勵民眾含悲奮起,共擔國難。此時,個體行為不可遏止地被集體表達,強化并升華為普遍價值。
震災中的無數(shù)瞬間,將成為國民永遠的記憶——抗爭100多個小時后存活的生命奇跡,廢墟下讀書唱歌的孩子們,用身體為孩子搭建愛的搖籃的年輕母親,用生命換取孩子安全的學校老師,還有“敬禮娃娃”、“可樂少年”……受災民眾在災難來臨時迸發(fā)出的人性光輝,表現(xiàn)出的堅強勇敢博愛以及感恩情懷,釋放出巨大精神能量。它令世界動容,同時,也激發(fā)出更多的愛,更多的人性,更多的堅強與勇敢,更多的文化價值生成。
愛與堅強感動國人,人們踴躍捐款捐物,全國各地的善款已達400多億元。人們在表達愛心的同時,也在思考救濟的途徑,摸索如何完善救濟體系,甚至親身參與監(jiān)督救災物資的發(fā)放。這個時期,以往曾讓人放心不下的年輕一代的表現(xiàn),讓人耳目一新。他們主張權利,更恪守義務,當權利與義務形成契約植根于其精神氣質時,這一代人以行動證明,他們可以被信賴,可以被寄托。
很多人從中看到了公民社會的成長。而現(xiàn)代公民社會,不僅僅只是主張公民權利,更要在公民義務、公民責任以及公民權力上有所體現(xiàn)。公民的義務和責任,構建并生成公民權力。過去,我們談論最多的是公民權利,在“法不禁止即自由”的原則下,公民享有免于被奴役、被剝奪,免于饑餓、貧窮,免于目不識丁等各種權利。這種人人平等的權利是天賦的,自然的,不可被消滅。同時,它又是一種保障性質的權利。而公民權力,則展現(xiàn)出主動履行義務的一面,它通過讓度部分私權,而與社會形成具有共識的契約,從而行使對社會的支配權力。比如,民眾通過參與救援救濟,維護秩序,監(jiān)督善款發(fā)放,以及在媒體或網絡上表達意見等,已然形成權力。這種權力要么被政府所吸收,要么彌補公權力的不足部分。
公民權力需要一個有效載體來表達和釋放,傳媒便是其有效的承載者。媒體此次積極而不失自律的表現(xiàn),同樣體現(xiàn)出文化的力量。對災難及救災工作的客觀報道,對政府信息的及時披露,對民眾愿望的真實表達,甚至包括對有些工作的檢討和反思,媒體恰如其分地運用了公民權力。
在傳統(tǒng)與現(xiàn)代的交集和碰撞時期,這些軟實力也許是偶發(fā),也許不可預設,但它確實提供了一種路徑選擇。如果我們不能用心總結并珍惜、呵護和發(fā)揚,那么,這種在非常時刻井噴式迸發(fā)出的非常力量,就有可能消解在慣性的“常態(tài)”中。
有必要提醒的是,這種軟實力有可能被兩方面所誤讀:一是個別西方媒體看待中國時,慣于割裂國家、政府和民眾,而忽略由制度優(yōu)勢所導引的文化取向;二是公共管理層不能冷靜對待西方媒體的贊譽,以為軟實力來自于父權式的“管理”成果,而忽視了文化生成的內在邏輯。這兩種誤讀,都有可能傷害中國軟實力的成長。我們管不了西方媒體,但我們沒有任何理由自設屏障,自毀長城——讓信息更加公開,讓文化情感自然流露,讓民意表達更加順暢,讓媒體更開放,讓我們的軟實力更具魅力——成長中的文化力量,向世界說明中國!(李鴻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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