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落馬28個月之后,北京市原副市長劉志華最終站到了被告席上。經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轄,昨日上午8時,河北省衡水市中院公開審理劉志華被控受賄一案。
情婦是建筑公司老總
衡水市檢察院指控,劉志華在擔任北京市政府秘書長、副市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600余萬元,其中濫用職權為其情婦王建瑞承攬工程,謀取巨額非法利益。劉志華被控罪名僅受賄一項。
劉之情婦王建瑞為北京一個建筑工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曾攬得國家網球中心、曲棍球場及射箭賽場等奧運工程。而劉志華曾任北京市2008工程建設指揮部總指揮,負責奧運場館及北京市奧運期間數(shù)百億美元的基礎建設項目。
衡水官方對于劉案開庭異常重視。第一審判庭為衡水中院最大的法庭,可容納300余人。昨晨7點45分左右,劉志華妻子與兒子隨同律師進入法庭。據(jù)有關人士介紹,兩人已于13日下午辦理好旁聽證!
5天里的人生大逆轉
劉志華1949年4月生,遼寧盤錦人。由煤炭工人起步,先后在北京市勞動局、國家勞動部工作,歷任北京市西城區(qū)委書記、市政府秘書長、市國家機關工委書記。1999年起擔任北京市副市長。劉案發(fā)時在北京市九名副市長中排名第四,主管城市建設規(guī)劃,負責建設、國土房管、體育、軌道交通建設方面的工作。
2006年6月的5天時間里,劉志華經歷了人生大逆轉。6月6日下午,這位主管北京城市規(guī)劃建設的副市長還在參與調研北京市古都風貌保護。6月8日,北京市第十二屆運動會組委會成立,他被宣布出任組委會主任。而6月9日,關于他生活腐化的群眾舉報材料出現(xiàn)在有關會議上,令與會的中央高層領導大為氣憤。當日,劉即被“雙規(guī)”。6月11日,北京市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28次會議審議認為,劉志華的錯誤事實清楚、證據(jù)確鑿、情節(jié)嚴重、影響惡劣,決定免去其北京市政府副市長職務。當日新華社的報道稱,鑒于劉志華的行為已違反黨紀、政紀,中央紀委、監(jiān)察部決定對其立案審查。
2006年12月中旬,劉志華被“雙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查處。
資料顯示,劉志華是1995年原北京市委書記陳希同落馬以來,受到查處的最高級別的北京官員。
今日審其情婦
據(jù)了解,劉志華系列“窩案”近期已漸次開庭。今年9月24日,前物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張文中案亦在衡水中院審理。張文中原任物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北京物美商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2006年11月13日因牽涉劉志華案被警方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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