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張玉軍、張彥章涉嫌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在石家莊市中級法院開庭。由此,引起中國乳業(yè)“地震”的三鹿系列刑案在河北省陸續(xù)開庭。石家莊市中級法院29日將公開審理高俊杰、薛建忠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30日將公開審理耿金平、耿金珠生產(chǎn)銷售有毒食品一案;31日將公開審理三鹿集團及田文華等生產(chǎn)銷售偽劣產(chǎn)品一案。圖為該法院門口張貼的有關(guān)公告。 中新社發(fā) 翟羽佳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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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張玉軍、張彥章涉嫌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在石家莊市中級法院開庭。由此,引起中國乳業(yè)“地震”的三鹿系列刑案在河北省陸續(xù)開庭。石家莊市中級法院29日將公開審理高俊杰、薛建忠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30日將公開審理耿金平、耿金珠生產(chǎn)銷售有毒食品一案;31日將公開審理三鹿集團及田文華等生產(chǎn)銷售偽劣產(chǎn)品一案。圖為該法院門口張貼的有關(guān)公告。 中新社發(fā) 翟羽佳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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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石家莊十二月二十九日電 (記者 高新國 俱凝搏)二十九日,三鹿“問題奶粉”事件系列刑案繼續(xù)開庭審理,高俊杰、薛建忠等四人被控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石家莊中級法院開庭,其他五名被告人涉嫌生產(chǎn)、銷售有毒食品分別在趙縣、行唐、鹿泉法院受審。
檢方指控,二00七年八月,被告人高俊杰、薛建忠以每噸一萬余元人民幣的價格,分別從張彥章(已另案審理)處購買了六噸張玉軍(已另案審理)生產(chǎn)的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蛋白粉”)并加價銷售。因購買價格高、賺錢少,薛向高提議自行配制生產(chǎn)。
同年十一月,高俊杰、張彥軍、肖玉在明知三聚氰胺是化工產(chǎn)品、人不能食用,一旦食用必然會對身體健康、生命安全造成嚴重損害的情況下,以三聚氰胺、麥芽糊精和乳清粉為原料,研制出專供在原奶中添加、以提高原奶蛋白檢測含量的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由薛建忠進行試銷。
同年十二月至今年八月,被告人高俊杰、薛建忠、張彥軍、肖玉在正定縣燃煤配送中心院內(nèi),雇傭工人大批量生產(chǎn)“蛋白粉”共二百余噸。高將生產(chǎn)的“蛋白粉”除出售給趙懷玉(另案處理)七噸,其余均由薛銷售給黃瑞康(另案處理)等人,累計銷售一百一十余噸,銷售金額一百二十三萬余元。
在此期間,被告人高俊杰、薛建忠通過趙、黃等人將“蛋白粉”分銷到石家莊、唐山、保定、邢臺、邯鄲等地,被某些奶廳(站)經(jīng)營者添加到原奶中,交售給三鹿集團等奶制品生產(chǎn)企業(yè)。
控方認為,被告人高俊杰、薛建忠、張彥軍、肖玉生產(chǎn)、銷售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對消費者特別是嬰幼兒的身體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了嚴重損害,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yīng)當(dāng)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責(zé)任。
當(dāng)日上午,因涉嫌生產(chǎn)、銷售有毒食品,董少英、董英霞、宇文對、趙勝茂、卞更順等五人分別在趙縣、行唐、鹿泉法院受審。
公訴機關(guān)指控,以上犯罪嫌疑人在明知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為非食品添加劑、人不能食用的情況下,購買、添加到原奶中銷售給三鹿集團被用于生產(chǎn)嬰幼兒奶粉,這些奶粉流入全國市場后,對廣大消費者特別是嬰幼兒的身體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了嚴重損害。公訴機關(guān)對五位嫌疑人提出了以生產(chǎn)、銷售有毒食品罪的指控。
據(jù)了解,以上案件均將擇日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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