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5日電 據公安部網站消息,截至09年第一季度,全國各級公安機關針對非法集資違法犯罪活動,共立案445起,涉及金額38.5億元,破案245起,挽回損失17.84億元。
公安部提示,當前非法集資違法犯罪活動仍較突出,其手法不斷花樣翻新,仍需引起各地群眾高度警惕。
公安部結合當前非法集資犯罪呈現(xiàn)的特點,發(fā)出四點提醒:
一、以投資房地產為名的非法集資活動仍然多發(fā)。
在全球金融危機的影響下,國內一些房地產企業(yè)出現(xiàn)經營困難、效益下降的不景氣局面。在這個背景下,一些人鼓吹房地產項目處于“低谷”,正好介入投資,特別是一些打著政府項目的旗號,什么民政局辦公樓的土地開發(fā)項目、軍隊保健中心建設項目、省新聞大廈的承包工程、政府接待中心裝修工程、大學的建設投資或大學的搬遷工程等等。欺騙群眾,引誘群眾上當受騙。
二、以境外理財服務為名的集資活動仍屢打不止。
近期,一些自稱來自港臺及東南亞的投資咨詢公司以代理境外投資為名,通過虛假交易實施集資詐騙。操作手法為:境外機構首先在內地委托代理人,并以其名義開設金融投資咨詢公司或代理公司。他們以幫助投資人在境外從事期貨、外匯、股票等金融投資活動為名,通過招聘經紀人發(fā)展“下線”等方式招攬客戶。在與客戶簽訂合同后,代理公司要求客戶盡快將資金匯入境外指定賬戶。同時,他們以交易提成為誘餌鼓勵經紀人盡可能多“交易”,目的是通過頻繁交易使客戶失去對自己賬戶的掌握,但實際上所有“交易”都是境外機構自己坐莊并根據市場公開信息進行的虛假交易。如發(fā)現(xiàn)客戶有疑問或可能遭受調查,境外機構就會與經紀人合伙瓜分投資人資金,然后關門停業(yè),逃之夭夭。
三、借投資墓地獲高息及代理轉讓墓穴類為名的非法集資仍時有發(fā)生。
其針對對象多為老年人。犯罪分子借金融危機宣稱因城市擴張土地不斷減少,墓地價格越炒越高,并向事主承諾投資墓地后數(shù)月即可回本并賺取高利,誘騙群眾將資金投入到購買塔位、墓地上;對于已經購買者,犯罪分子又利用部分投資者急于出售手中墓穴獲取高息的心理,以代銷或轉讓為名,承諾高價賣出,與被騙者簽訂轉讓協(xié)議,騙取代理費。犯罪分子采取上述循環(huán)詐騙的伎倆,利用后期投資者的資金對前期購買者給予相應的回報來維持騙局。前期投入者無意中起到了幫助犯罪分子宣傳及介紹虛假項目的作用,也有的投資者繼續(xù)把所得利潤連同本金再次投資購買墓地,最終血本無歸。
四、利用民間“標會”等傳統(tǒng)形式的非法集資仍然存在。
“標會”、“呈會”等形式是民間自發(fā)的為滿足一定范圍內個人融資需要而采取的一種互助性集資方式。其模式主要是由一人(會頭)出面召集,由若干人自愿組合,每人定期支付一定數(shù)額的會款,集中起來按照一定的順序,每人輪流獲取一次會款,用于消費或投資。會員取得資金的方式是按照規(guī)定的開標頻率(如每月1次、2次等),每次由會員分別給出自己利息,由出的利息最高的會員使用(標走)會款,直到每名會員都輪流使用了一次會款后,該標會便完成一個周期,標會解散或重新組織。目前,隨著經濟的發(fā)展,人民群眾日益富裕,在高利驅使下,民間標會出現(xiàn)了惡性膨脹,逐漸被作為一種可以輕易獲取高額利息的生財之道。標會由過去小規(guī)模、親友之間互助互惠的集資逐漸演變成一種單純的金錢游戲。標會的資金由過去主要用于投資經營、應急需要轉變?yōu)榱鬓D于各標會之間賺取高額利息,或投入高風險行業(yè)乃至賭場的謀取暴利犯罪。參與標會的人員也從過去主要在親友之間逐漸擴大到社會層面,F(xiàn)間的部分民間標會已演變?yōu)榱艘环N頗具特色的非法集資犯罪形式。
公安機關指出,公民要提高自身的甄別能力,謹慎投資。對社會上的投資項目要多渠道、多方位了解,特別要注意一些所謂的“零風險”、“高回報”的集資方式,不要心存幻想,應理性思考和面對因參與非法集資活動帶來的風險。盲目參與非法集資活動,不受國家法律保護,極有可能造成血本無歸的悲慘局面。
公安機關最后呼吁:公民要自覺抵制、遠離非法集資活動。已經參與非法集資的人員要盡快脫離非法集資活動并主動報案,配合公安機關查清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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