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荊州市的公安縣卷入“紅頭文件”攤派煙草指標風波,讓人們窺見湖北省假煙草專賣制度之名行地方保護之實的一些內幕。從記者掌握的情況看,發(fā)生在湖北省的這種現(xiàn)象,在全國也許并非此一例,其背后更深層的原因足以引人深思。
煙草專賣計劃的“面紗”難揭
在荊州采訪的過程中,記者聽到最多的一個詞組是:煙草專賣計劃。
因為煙草專賣計劃里沒有列入湖南煙,所以要打擊;因為煙草專賣計劃中有銷售數(shù)額,所以要完成。
煙草專賣計劃里面有哪些內容?這些內容是依據(jù)什么制定的?
“計劃是根據(jù)市場行情來定的。”荊州市煙草專賣局辦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而在荊州市的采訪過程中,群眾多表示,更習慣抽湖南煙。
荊州市煙草專賣局的答復并不能揭開煙草專賣計劃的“面紗”。記者將這些問題傳給了湖北省煙草專賣局,并約定了采訪時間。
多次電話、傳真聯(lián)系后,記者按約定時間來到湖北省煙草專賣局時,但是卻被告知:不接受采訪。
該局何以變卦?局辦公室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些問題暫時不便答復,因為公安縣“紅頭文件”一事正處在社會關注的焦點位置。
這個“答復”,讓記者想起了荊州市委宣傳部一位工作人員的話:“這個事情,你不去碰它,就沒有什么。你要是去碰它,那就是大事。”
當真如此嗎?碰了之后要出什么大事?
湖北省煙草專賣局辦公室一名工作人員與記者交談時,“私下”流露出了一些觀點。該工作人員認為:煙草行業(yè),不管就工業(yè)來說,還是就商業(yè)銷售來說,都是利稅大戶。我國自進行分稅制改革以來,地方獲得了事權,但是財權縮小了。要增加地方財政稅收,必然要抓緊利稅大戶,煙草行業(yè)首當其沖。
他舉例說,湖北省原有15家煙廠,分散在一些地市。省政府將這些煙廠合而為一時,過程是比較曲折的。因為沒有哪一級政府希望將煙廠交出去,因為這樣一來,無疑就等于失去了一大筆稅收。
據(jù)相關人士介紹,在湖北省煙草生產企業(yè)整合前,湖北廣水煙廠一年的利稅是5000萬元。整合后,省政府每年向廣水市財政撥款5000萬元作為補償。如此這般,盡管經(jīng)過很多曲折,湖北煙草行業(yè)終于整合起來了。
“煙草專賣制度利國利民,是個好制度。但是因為煙草稅收大,有煙草企業(yè)的政府當然要支持本地的煙草品牌”。
在湖北省人民政府網(wǎng)站上,記者看到一份2004年印發(fā)的文件:《省人民政府關于對2004年度市州人民政府支持煙草行業(yè)發(fā)展目標責任制考核及獎懲兌現(xiàn)的通報》,文件稱:為加快煙草行業(yè)的發(fā)展,實現(xiàn)本屆政府任期內卷煙行業(yè)年工商利稅100億元的工作目標,省政府辦公廳于2004年初專門下發(fā)了《關于進一步整頓卷煙市場秩序加強卷煙銷售工作的通知》(鄂政辦發(fā)〔2004〕55號),并由省財政廳制定了《市州人民政府支持煙草行業(yè)發(fā)展目標責任制考核及獎懲辦法》(鄂財企發(fā)〔2004〕8號)。
在《省人民政府關于對2004年度市州人民政府支持煙草行業(yè)發(fā)展目標責任制考核及獎懲兌現(xiàn)的通報》里,記者發(fā)現(xiàn)這么一組數(shù)據(jù):2004年,全省煙草商業(yè)銷售卷煙173.24萬箱,完成年度計劃的99.56%;省產煙銷售155.4萬箱,占總銷量的89.7%。此份文件,似乎可以窺見湖北省對煙草行業(yè),尤其是對省產煙之重視。
煙草專賣與反不正當競爭
“煙草專賣制度本身沒有問題,是為了禁止煙草消費。”湖北省首義律師事務所律師秦前坤說:但是,煙草專賣法是對煙草專賣制度的實施主體、對象進行規(guī)定,并沒有規(guī)定由煙草行政主管部門制定銷售額。政府制定煙草銷售額,就有違法行政之嫌。
秦前坤分析:由于煙草行業(yè)利稅大,政府希望支持本地煙草企業(yè),但如果因為這個原因,用制定煙草專賣計劃的權力,將外地煙草品牌不列入銷售計劃,就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
“但是我們要看到的是,不管是反不正當競爭法還是反壟斷法,其約束對象都是企業(yè),而非政府。”秦前坤說。
中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教授喬新生認為,煙草專賣制度屬于反壟斷法的例外條款。“這個例外有沒有修改的必要,值得我們思考。”
有法學專家認為,煙草行業(yè)本就屬于壟斷行業(yè),煙草專賣法賦予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專賣管理的權力,政府部門從經(jīng)濟利益出發(fā),利用這種權力,扶持本地煙草企業(yè),其本質就是在制造地方貿易壁壘。(見習記者 余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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