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識的立場
說到底,身份社會是一個梯形社會,在這個梯子上,每一個人都可能站在一個人的肩上,又被另一個人踩在腳下。胡適曾說過,爭自己的人格,便是爭國家的人格。
不斷有城管的負面新聞,對此筆者也發(fā)了不少議論,每當又看到這方面的報道,總在想輿論還能說什么呢?可以說是理不屈詞窮了。前幾天又看到一則新聞,經(jīng)濟學家厲以寧建議城管對小販寬容一點,對此廣州原城管支隊長表示,這是站著說話不腰疼,廣州走鬼大多數(shù)都是外來人口,“廣州如果不設防,傻瓜都會來廣州”。
這位原城管隊長的話讓我錯愕。也突然明白了,為什么許多城管常常對小販施以暴力而心安理得,原因其實很簡單,那就是一種植根于內(nèi)心深處的歧視。所謂“走鬼”、“傻瓜”的蔑稱,所謂城市“設防”的觀念,不外都是將人分為三六九等,劃地為界,隔絕開來。說穿了,這正是身份社會不平等的遺存。
所謂身份社會,就是一個人在法律上的地位,往往取決于他先天或后天具有的身份。改革開放前,人們被分為不同等級,如出身成分、城鄉(xiāng)戶籍、干部群眾、全民集體等。這種附著于人格的社會屬性便是身份,一經(jīng)確定,就很難改變,并決定一個人的命運。那個時候,城市都要分三六九等,不同城市的居民享有不同的待遇,至于一個鄉(xiāng)下人要想成為城里人,享受到國家的各種票證發(fā)放,那更是比登天還難的事。這種身份制度持續(xù)了多年,在某些方面甚至超過了古代社會,與現(xiàn)代社會更是絕然不相容。
現(xiàn)代社會雖然也存在事實上的不平等,但卻承認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每一個公民在權利上都是完全一樣的,不能有身份的差異。30年前改革開放伊始,首先就是取消了家庭出身的歧視。隨著市場經(jīng)濟的建立,更多的農(nóng)民涌進城市,人際關系越來越具有契約社會的特征,許多身份限制也在不斷被打破,但在人們的觀念中,由身份社會形成的不平等意識仍然存在,那個原城管支隊長所表現(xiàn)出來的,就是如此。在他看來,那些流動小販根本不是一個公民,而是一個“外來人口”,無權在中國的城市自由謀生。
因此,城管在當前之所以遭人詬病的根本原因,便是作為一個準執(zhí)法的機構,從法律上看卻是源于不平等的權利意識。對小販寬容,這不是“站著說話不腰疼”,而是維護一個公民基本權利的觀念問題。我們不要小看了這一觀念,觀念是可以改變現(xiàn)實的。目前有越來越多的專家提出,應當讓小攤合法化,劃定區(qū)域和時段,讓其有序經(jīng)營,便是一個值得探索的人性化管理方式。
說到底,身份社會是一個梯形社會,在這個梯子上,每一個人都可能站在一個人的肩上,又被另一個人踩在腳下。胡適曾說過,爭自己的人格,便是爭國家的人格。反過來說,維護他人的人格,便是維護自己的人格。只有現(xiàn)代公民社會,才會有真正的人格平等。那種不具有平等意識的人,在我看來是稱不上公民資格的。這只表明,在我們這個社會,爭取人人權利上的平等,仍是任重而道遠。(景凱旋 南京大學海外教育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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