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取得北京戶口,20多歲的央視女記者張某被“國情局局長”騙財、騙色。日前,假冒“國情局長”的程朝俊一審被海淀區(qū)法院判刑10年半。
騙子的手段五花八門,但真如范偉在春晚小品中所感嘆的那樣——“防不勝防”嗎?我看未必。
冒充高官行騙,其實并不新鮮,媒體早就不止一次報道過這方面的案例。作為央視記者(據(jù)說還是欄目編導)的張某,判別能力應該高于一般人,竟然也會輕易相信“高官”諾言,被騙財騙色,實在有點不可思議。
北京的確是高官云集之地,攀上高官或遇上高官并非難事,這也許是“外來妹”張某輕易相信所認識的程朝俊就是“國情局局長”兼“國情內(nèi)參總編輯”的客觀原因吧。這一點,我們姑且不去分析評說。想取得北京戶口,這很正常,找個靠山、花點錢爭取早日辦成,心情是可以理解的。問題是,是人就可相信嗎?幾面之交,你憑什么就相信對方是高官,就能替你解決北京戶口問題?這還不算什么,更為嚴重的是,對方聘你做“特工”,并要你為了事業(yè)不惜犧牲一切——包括獻出肉體,你都相信,還接受“考驗”,心甘情愿跟人家上床,連做女人的最后一道生理防線都不要了。這到底是騙子高明,還是你自己糊涂呢?
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張某對警方表示,程朝俊讓她做特工時,她心情很激動,因為老家有很多貪官,她作為特工,可幫助家鄉(xiāng)人民!幫助家鄉(xiāng)人民對付貪官,竟然要靠“特工”身份,甚至為此不惜出賣自己的肉體,頗有點《色戒》中王佳芝的味道。難道,一個新聞記者的思維和覺悟,就愚鈍到如此地步?
這或許仍是個個案,但其中的教訓,依然是值得有關人員、有關方面去深思的。(孫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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