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警方昨天公布涉槍涉爆舉報線索最高獎勵標準。舉報涉槍犯罪,最高可獎5萬元。
警方從5月份起在廣州市開展整治爆炸物品槍支彈藥專項行動,取得了階段性成果。行動開展以來,廣州警方查處涉槍案件45起,搗毀制販槍支團伙6個,抓獲涉槍違法犯罪人員152人,收繳各類槍支、子彈、雷管、導火索、煙花爆竹、手雷等一批。涉槍案件逐月下降,7月份比6月份下降38.9%。
接涉槍涉爆舉報19宗
廣州警方最近制定對群眾舉報涉槍涉爆違法犯罪的獎勵標準,大幅擴大了獎勵范圍并提高了獎金額度。根據舉報的涉槍涉爆線索,經查實破案,將給予200元至5萬元不等的獎勵;破獲特別重大涉槍涉爆案情的,視情節(jié)給予重獎。
今年以來,廣州市公安局110報警臺接到群眾舉報涉槍涉爆線索19宗,查獲槍支、子彈、黑火藥、雷管等一批。
群眾舉報販槍團伙獲獎
7月初,廣州市公安局便衣偵查支隊接到群眾舉報,獲知有一伙不法分子在廣州販賣槍支。7月14日,專案組獲悉該團伙嫌疑人準備在石牌東路的一個酒店內進行槍支交易,立即派隊伏擊。當日20時許,當王×、孟×中兩名嫌疑人出現在該酒店并進入房間時,警方收網,當場繳獲仿64式手槍3支、子彈40發(fā)。隨后,警員在王×租住的白云區(qū)遠景路某房內抓獲另一犯罪嫌疑人羅×芳,并搜獲仿64式手槍1支。該團伙犯罪嫌疑人對販賣槍支的作案事實供認不諱。便衣偵查支隊獎勵舉報人6000元。
5月20日,白云區(qū)公安分局龍歸派出所接到報案,事主駕出租車搭載一男子時,被對方持一支槍狀物威脅搶走700多元。警方后抓獲嫌疑人翟×柱,搜獲自制仿64鋼珠手槍1支、鋼珠子彈4發(fā)。
最新獎勵標準
一、根據群眾舉報線索,破獲以下案件的,每宗獎勵舉報人1萬元至5萬元人民幣:(一)查獲非法制造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工廠(場),破獲案件;(二)破獲持槍搶劫、持槍綁架案件;(三)以爆炸為作案手段的案件;(四)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的。
二、根據舉報線索,破獲有大殺傷力槍支(如軍用槍、制式獵槍等)和爆炸物案件的,每宗獎勵舉報人1000元至5萬元:(一)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爆炸物的;(二)非法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的;(三)非法攜帶槍支、彈藥或者爆炸物品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的。
三、根據群眾舉報線索,破獲以下案件的,每宗獎勵舉報人200元至1萬元:非法制造、出售氣槍、氣手槍、仿制槍或仿真槍支50支以下的,每支獎勵200元,每宗最高獎勵人民幣5000元;查獲仿真槍支50支以上的,每宗最高獎勵人民幣1萬元。
四、根據群眾舉報線索,破獲特別重大涉槍涉爆案情的,視情節(jié)給予重獎。
接受舉報方式
(一)電話舉報:撥打110;
(二)短信舉報:發(fā)送舉報涉槍涉爆違法犯罪線索的手機短信到12110(本地移動用戶)或110110(本地聯通和電信CDMA用戶);
(三)網絡舉報:登錄廣州金盾網110網上報警系統提供線索(www.gzjd.gov.cn);
(四)信件舉報:寫信至廣州市公安局違法犯罪舉報中心(地址:起義路200號,郵編:510030);
(五)當面舉報:到廣州市公安局信訪辦公室(教育路99號)或就近公安機關舉報。(記者陳翔 通訊員張毅濤、于海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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