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番禺區(qū)欖核鎮(zhèn)紀委書記梁惠明,因醉酒駕車昨天被行政拘留。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他表示要把自己當作典型,勸人不再醉駕。(8月21日《羊城晚報》)
在整個采訪問答中,梁惠明沒有刻意的躲避,沒有習慣的推搪,很坦率地面對著記者,面對自身的過錯。記者感慨,梁惠明并不是那種盛氣凌人的官,也沒有夸夸其談的表現(xiàn)。據(jù)稱,即使在醉態(tài)之下,他依舊很有禮貌地向交警說“不好意思”及“謝謝”。執(zhí)勤的交警也說:“他不算是個壞人,只是算一個倒霉蛋,撞在槍口上了!
比起那些酒后肇事還口出狂言,囂張跋扈的人,梁惠明的所言所行,讓我們更多地生出同情與惋惜,至少我們還是能讀出他心中的悔意,以及承擔的勇氣與誠意。
公務員,尤其是領導干部的一舉一動,本來就處在公眾的視野中,梁惠明此次被公開曝光,由于其身分的敏感,以及作為第一個的特殊,當然難免被置于輿論的風暴口中。只是,相對于眾多網(wǎng)民糾纏于其官員的符號意義,我以為,在此事件中,更應該關注的還是其作為醉駕者的符號意義。因為,醉駕發(fā)生的可能性、危害性,并不因司機的身分而有任何區(qū)別、差異,所以與其關注司機的身分,不如關注醉駕本身。
事實上,此次梁惠明被曝光,也并非來源于交警的主動通報,而是媒體的“歪打正著”。查處多日,究竟有多少公務員酒后駕駛?公眾或許好奇、擔憂,但卻并非整治行動的最關鍵。警方需要的只是鐵面無私、一視同仁,無“輕官重民”的厚此薄彼。而對于所有駕駛者來說,每一個查處都是一次警醒。當然,梁惠明的被查,對于那些還心存僥幸,以為可以像此前那樣依恃特權說情通融的人,更不啻一劑清涼散。它讓人們真正感受到政府整治的決心與力度。
梁惠明表示,將把自己當作一個典型,勸人不要醉駕。以他的領導身分,日后真能引以為戒,現(xiàn)身說法,那真是再好不過的典型。(小 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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