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小城市煙草公司的員工,和同事們在公司做合同工。我們工作在基層,干著最辛苦的工作,但待遇卻是公司最低的。而公司的一些正式職工和科室干部,他們和我們干的活兒一樣,可收入要比我們高二三倍,這種狀況已經(jīng)延續(xù)20年了,讓人有點心寒!
“我們是山東濟寧的一群合同工,年工資7000多元,正式工年薪卻有好幾萬元。 這明顯不合理?晌覀円矝]啥辦法,單位的頭兒說,其他單位也這樣。”
“俺們是秦皇島一裝卸服務有限公司的裝卸合同工,干的活兒臟累危險,待遇跟正式工差四五倍吧,同工絕對不同酬。當我們問領導這是為什么時,領導說,不為什么,因為公司一直是這么做的!
不久前國務院有關(guān)部委要調(diào)研“同工不同酬”問題,并且將立法終結(jié)“同工不同酬”的消息傳出后,不僅在互聯(lián)網(wǎng)上發(fā)帖子議論的人增多了,而且各地眾多受到不平等待遇的職工也紛紛給報社來信。以上只是記者信手拈來的幾段來信摘錄,反映出這些職工的心聲。他們問:“同工不同酬”明顯屬用工歧視,可為什么會成為慣例?
為省錢人為劃分等級
干同樣的工作,付出了一樣的辛勞,本應享受相同的工資福利待遇?墒聦嵣,在實際操作中卻很難實現(xiàn)。盡管,國家《勞動法》、《勞動合同法》早有規(guī)定,工資分配應當實行同工同酬。
采訪中記者發(fā)現(xiàn),對于“同工不同酬”,相當多的人都認為是用工歧視;可他們也只能表示同情,因為“沒辦法,單位一直就是這樣做的”。
馬鳴是山東省某市郵政局下屬單位的支局長。他表示,所謂的慣例,其實就是為省錢。單位大量使用“招聘工”,除了給他們買養(yǎng)老保險和工傷保險外,其他什么的,如大病險等都沒有!罢衅腹ぁ贝龊驼焦げ罹嗪艽螅べY比正式工少一半,連月獎金也是正式工的一半,年終獎是正式工的五分之一,福利待遇都沒有,就連發(fā)一點東西,上級都是很計較的,而且還要區(qū)分開。
馬鳴說:“我當了好幾年支局長,手下有過不少正式工,可領導要降低人工成本,改用更多的‘招聘工’、‘勞務工’。對這種同工不同酬、同崗不同薪的情況,有良心的人都深惡痛絕。郵政局的‘招聘工’、‘勞務工’長期無人關(guān)心,這嚴重影響了他們的工作積極性。用工制度應按崗位劃分,按崗取酬,按勞分配。要調(diào)動所有員工的積極性,特別是一線‘招聘工’、‘勞務工’的積極性,提高他們的待遇,收入上去了,人心穩(wěn)定了,歧視消除了,他們就會去努力工作?傊,只有對所有員工一視同仁,單位的凝聚力才會提高,人民郵政才會辦得越來越好!
莫讓呼聲消失于無形
在不少政府機構(gòu)、事業(yè)單位以及國有企業(yè)里,員工被劃分為三六九等,界限分明:在編員工、合同制聘用員工、臨時工等。這種帶有歧視色彩的身份劃分,不僅直接影響著一部分員工的工資福利,而且讓這些“二等公民”們感到了極大的不公。
為了求得公平,他們不斷向政府有關(guān)部門呼吁,但令人遺憾的是,這種呼吁始終沒有結(jié)果。
河北省石家莊市一些編外教師,為改變“同崗不同薪”的狀況呼吁了很多年。其中一位教師表示:招聘時單位許了一大堆“承諾”,到崗工作后,單位又說我們沒有“編制”。我們工作多年,漲工資沒份兒,醫(yī)保費沒有。我們和在編教師是“同工不同酬”,令我們心酸不已。我曾經(jīng)代表全體未在編教師上書有關(guān)部門,表達我們痛苦的心情,陳述我們合理的要求。我們希望政府、學校領導能夠明確我們這些教師的身份和地位,強烈要求解決我們未在編教師和在編教師同工同酬的問題,盡快補發(fā)我們幾次未上調(diào)的工資,補發(fā)醫(yī)保費用等。
這位教師說,呼聲是傳播到社會上了,也引起了相當多的人的同情,但有關(guān)部門一直沒有回音。我們還在等待、等待……千萬不要變成終身等待,千萬不要因為人微言輕,呼聲就消失于無形。
破歧視盼用工公平合理
北京市資深勞動法規(guī)專家郭興昌說,長久以來,在許多單位中,人數(shù)眾多的農(nóng)民工、合同工、臨時工、勞務工被所謂的體制和“習慣性”的傳統(tǒng)歧視壓抑著。那些人為將職工劃分為三六九等的既得利益者趾高氣揚。他們享受著所謂“體制”帶給他們的特權(quán),拿著高工資,而卻將“體制”之外的人員當成“二等公民”來對待。建國已60年,改革開放也有30年了,實行同工同酬,這樣一個對廣大職工基本生活收入保障和基本就業(yè)權(quán)利尊重的話題,再度被提起,真不知是喜還是悲。
對大多數(shù)企事業(yè)單位來說,貢獻相對多一些的,很多時候應該就是合同工和臨時工等單位里的弱勢群體。他們在體力上干得比別人多,收入?yún)s相對少之又少,說穿了,這種“習慣性”的用工體制就是培養(yǎng)了不公平、不公正!
郭興昌表示,一個單位中,在同一個崗位干著同樣的工作,可在用工形式上,卻故意分成了在編人員、合同工、臨時工、勞務工、派遣工等等。所謂在編人員,拿著高出于合同工、臨時工等數(shù)倍的工資福利,有著高出于合同工、臨時工等數(shù)倍的升職和漲薪的機會。而這一切,相當多的合同工和臨時工等是無法享受到的,有的合同工和臨時工在單位干一輩子也無法享受評職稱和加薪的待遇。其實,企事業(yè)單位,不管國企、私企都是用人單位,即使是自收自支的單位,其利潤也是所有員工共同奉獻的結(jié)果,因此,不應該厚此薄彼。用工自主權(quán)被濫用,用工歧視問題早已司空見慣,對此不從立法上解決就無從說起。這次國務院有關(guān)部委要調(diào)研“同工不同酬”問題的消息傳出后,社會反響這么大,也說明問題的解決是越來越迫切了。
郭興昌最后說,人們期待著,廣大受到不公平待遇的職工盼望著,“同工不同酬”的“慣例”早日被打破,一個更加公平合理、更具可操作性的新勞動用工法律早日誕生。(丁國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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