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上午,國務院法制辦召開關于拆遷條例修改工作的研討會,與會專家認為,補償是征收合法有效的構成要件,應當在房屋拆遷之前完成,“無合理補償則無征收,無征收和補償則無拆遷”。
依據(jù)有關法律,“依法拆遷”必須建立在“依法賠償”基礎上,而不少地方卻只有“依法拆遷”,沒有“依法賠償”,折騰出了“邊拆遷邊賠償”、“先拆遷后賠償”等,一旦拆遷完成就變成了“隨便給點”。
“先補償后拆遷”是進步,但如何依法保護拆遷戶的合法權益、贏得拆遷戶的擁護支持,才是新的拆遷辦法應有的“靈魂”。拆遷是“系統(tǒng)工程”,從補償標準的確定,到合理的安置方案,都要有法有規(guī)。(安徽 童克震)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