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以被告人陳小濤犯受賄罪、行賄罪向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該案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瓊海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jié),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該案被告人陳小濤(副處級)亦是“?诘囟愊到y(tǒng)受賄、行賄系列案件”最后一名被檢察機關公訴的涉案人員。
據(jù)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陳小濤身為國家工作人員,無視國家法律,在先后擔任海口市稅務局振東分局二所所長、?谑械囟惥炙姆志、二分局局長、海南省地稅局稅務征管處副處長、海口市地稅局龍華分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50余家公司及個人賄賂,共計人民幣千萬余元,數(shù)額特別巨大;同時,陳小濤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國家工作人員行賄計人民幣數(shù)十萬元。
據(jù)了解,2008年底,省人民檢察院在組織查辦案件中,發(fā)現(xiàn)海口地稅系統(tǒng)部分工作人員涉嫌受賄、行賄犯罪。
為懲治地稅系統(tǒng)職務犯罪,促進稅收增長,優(yōu)化投資發(fā)展環(huán)境,服務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大局,省人民檢察院決定成立“11.13”專案,組織力量對?诘囟愊到y(tǒng)涉案人員進行查處。針對該專案案情復雜,偵查任務重,涉案人員多的特點,省人民檢察院啟動偵查一體化機制,以交辦、督辦為主要辦案形式,指揮瓊海、保亭等11個檢察院開展偵查工作,共立案偵查24件共計26人,其中,副廳級干部2人,縣處級干部3人,涉案金額10萬元以上22件計24人,涉案金額50萬元以上8件計10人,涉案金額100萬元以上4件計6人,涉案金額500萬元以上2件計2人,涉案金額1000萬元以上1件計1人。
截止目前,對于以上涉案人員,檢察機關已全部偵查終結(jié),并完成審查起訴工作,向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訴,有的案件法院已經(jīng)開庭審判。(南國都市報)(記者林瑩通訊員薛鴻肖韓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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