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2月23日電 據(jù)中央電視臺消息,今天上午,南京張明寶醉酒駕車肇事案一審宣判,被告人張明寶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今年6月30日晚上,從事建筑工程承包的張明寶與朋友在南京江寧區(qū)金盛路吃飯并飲酒后駕車回家,沿途先后撞倒9名路人,并撞壞路邊停放的6輛機動車,造成5人死亡、4人受傷的特大交通事故。事發(fā)當晚,張明寶即被警方控制。經(jīng)交警鑒定,張明寶屬醉酒駕駛,事發(fā)時血液中酒精濃度高達381毫克/100毫升。7月15日,張明寶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檢察院批準逮捕。
11月27日,該案在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檢方認為酒后駕車造成5死4傷的肇事司機張明寶的行為構(gòu)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并建議法庭據(jù)此予以量刑定罪。
此前引起廣泛關注的成都孫偉明醉駕致4死1傷案二審最終未被判死刑。因此,張明寶案如何量刑,是否會被判死刑,成為各界關注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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