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jiān)察部、國家預防腐敗局日前聯(lián)合印發(fā)了《國家預防腐敗局2010年工作要點》,指出要“研究加強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公職人員管理相關規(guī)定的具體落實辦法”——據(jù)2月23日《南方都市報》報道,這也是“裸官”監(jiān)管第一次作為監(jiān)察部、國家預防腐敗局工作重點被提出。
“裸官”腐敗的問題一直備受詬病。一些官員通過貪污受賄、非法經商,其家庭成員利用其影響力非法攫取利益等途徑積累了大量非法收入。為了規(guī)避法律制度監(jiān)管,他們不僅把財產轉移到境外,還把配偶子女移居境外,自己做“裸官”,做好隨時外逃的準備。
對于“裸官”,中央黨校高新民教授曾一針見血地指出:“你的配偶、子女都出國、辦了外國護照,那你在國內做事什么意思,就算沒其他問題,你說的話群眾能相信嗎?”在高教授看來,“裸官”哪怕沒有任何腐敗行為,也影響政府的公信力。
據(jù)媒體報道,近年來,外逃官員數(shù)量不少,攜走大量資金。外逃的貪官幾乎多是“裸官”,雖說“裸官”不一定全是貪官,但是,大量外逃貪官即“裸官”的現(xiàn)實令人瞠目。
相關部門發(fā)布《國家預防腐敗局2010年工作要點》,緊盯“裸官”,其針對性和現(xiàn)實性清晰可見,傳遞出了積極的反腐信號。筆者期待,紀檢監(jiān)察部門下載、安裝反腐補丁,對“裸官”管理作出周到的制度安排;利用新安裝的反腐補丁對權力運行進行掃描、殺毒。更關鍵的,還要著眼長遠,前移反腐關口,堅持“標本兼治、重在預防”,推進官員財產公示制度提速,主動防范“裸官”。
把官員本人及家庭成員的財產收入情況暴露在陽光下,是對公眾知情權的尊重,也是從源頭約束官員貪腐行為,遏制“裸官”外逃的一項積極舉措,不僅便于有關部門掌握官員廉潔自律情況,也有助于公眾參與權力監(jiān)督。
如果官員財產公示制成為制衡貪污腐敗行為的利器,官員住房、投資、配偶子女從業(yè)等情況由報告走向公示,輿論監(jiān)督力量被充分調動起來,那么,不僅可以降低監(jiān)管“裸官”的難度,減少反腐成本,而且有利于約束官員保持權力謙卑,增加拒腐能力。(胡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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