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大連市通報,鑒于莊河市長孫明對居民到莊河市政府集體上訪事件處置失當,責令其辭去市委副書記、市長職務。
13日,近千人到市政府上訪,其中一部分人齊刷刷跪倒,跪出了百姓的無奈和屈辱,也跪出了權(quán)力的冷漠和孤絕。如今,市長被責令辭職是對上訪群眾的慰藉,讓人感到幾許快意。
孫明為他的冷漠與失職付出代價,實屬咎由自取。但是,孫明的教訓不應是他一個人的教訓。冷漠的官員不只孫明一人,他們對上訪者素無好感,甚至有官員視上訪者為刁民,不安定因素。輕者閉門不見,重者對上訪者嚴加“關(guān)照”,指使下屬圍、堵、壓、嚇是平常招數(shù),將上訪者關(guān)進精神病院也有之。這種官員是不是也該撤職?
莊河百姓這一跪,應該跪出眾官員的為民權(quán)力觀。
老百姓上訪,起碼表明他們信任政府、信任官員,希圖通過溫和的方式化解積怨和矛盾。中紀委原書記吳官正,在日前出版的《民貴泰山》一書中說:“要善待上訪群眾,群眾有事不找我們,問題就嚴重了!边@句話頗有深意,富有現(xiàn)實價值。
莊河百姓這一跪,還應該跪出新型的制度設(shè)計。平心而論,村民反映的村干部涉嫌腐敗,并不該由市長直接負責解決。但村民信權(quán)不信法、信訪不信法,徑直到莊河市政府找市長,說明相關(guān)機制出現(xiàn)了問題,要么信訪部門失靈要么法律部門失效。如果利益表達機制通暢,維權(quán)機制有效,這些百姓還犯得著用“跪市長”這種方式反映問題嗎?更進一步,如果能從根本上解決利益失衡與社會公正的機制問題,村干部也不敢侵犯這些村民的利益,即便村民的利益被侵犯了,也會在最短時間內(nèi)解決。
莊河百姓這一跪,不應只跪倒一位市長。否則其現(xiàn)實意義就只在于示范效應,日后會有更多的上訪者下跪于市府門前。當媒體不再關(guān)注,下跪就會變成徒勞,而官員則平安其事,冷漠依舊。只有當為官者真正體恤民眾疾苦,百姓訴求渠道通暢,這樣的事情才能更少。 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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