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重慶5月25日電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24日對陳明亮等人涉黑案二審宣判,維持一審法院的判決,即判處2人死刑、2人死緩等,并維持原判決判處被告人陳明亮、周勇(大)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的刑事裁定,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今年2月4日,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陳明亮等34人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販賣、運輸毒品罪,行賄罪,故意傷害罪,賭博罪,非法拘禁罪七項罪名數(shù)罪并罰判處被告人陳明亮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其余32人分別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十七年至九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等刑罰。庭審時,因被告人袁代林身患嚴重疾病,法院依法裁定對其中止審理。
一審宣判后,陳明亮、雷德明、馬當?shù)炔环,向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重慶高院依法組成合議庭,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對該案進行開庭審理。
法院經(jīng)二審審理確認,2001年9月,陳明亮、馬當、雷德明等人合伙在重慶市渝中區(qū)設立重慶大世界酒店有限公司云夢閣俱樂部(以下簡稱云夢閣),糾集、網(wǎng)羅一批刑滿釋放人員和社會閑散人員,以云夢閣和大世界酒店為據(jù)點,進行了一系列的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了以陳明亮、馬當、雷德明為組織、領導者,周勇(大)、李家斌、王勇、周勇(小)等人為積極參加者,陳曉兵、張永剛、鄧洪濤等人為一般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實施組織婦女賣淫,故意傷害、非法拘禁、行賄等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此外,2005年3月、2005年12月、2009年1月,周勇(大)三次積極參與及安排他人販賣、運輸毒品共計16032.8克。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認為,原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jù)確鑿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
據(jù)此,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guī)定,對維持原判決判處被告人陳明亮、周勇(大)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的刑事裁定,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同時,維持一審對雷德明、李家斌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的刑事裁定。(完)
參與互動(0) | 【編輯:唐偉杰】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