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宋祖德 中新社發(fā) 張侃 攝
中新網(wǎng)5月25日電 香港《大公報》25日刊文《宋祖德低頭賠謝晉遺孀15萬》說,謝晉侵權案被告之一“大嘴”宋祖德,24日向謝晉遺孀繳納15萬元賠償金,并正式遞交致歉聲明。外界評述,法院不論庭審還是執(zhí)行,全程透明公開,也是網(wǎng)民普法教育的過程,不僅維護了謝晉清白,體現(xiàn)社會公平正義,同時也彰顯司法權威,取得很好社會效果。
文章摘編如下:
在被法院責令限期到庭后,謝晉侵權案被告之一“大嘴”宋祖德,24日中午12時15分在律師陪同下抵達上海靜安法院。宋祖德當天向謝晉遺孀徐大雯繳納了15萬元賠償金,并正式遞交致歉聲明。他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他的道歉發(fā)自內心,以后會多加收斂,“‘孫子’向奶奶道個歉是應該的”。
承認以假亂真
法院方面為保證執(zhí)行順利進行,并未允許媒體旁聽。據(jù)記者了解,宋祖德、劉信達在法庭上親筆寫下了《致歉聲明》,雖幾易數(shù)稿但終獲法庭審核。與此同時,宋祖德當庭承認涉案博客系他們所寫,并承認了虛構事實、以假亂真,詆毀謝晉名譽。宋祖德24日天在法庭上表示,因他在外地,故未收到法院傳票及執(zhí)行通知書,但確曾收過短訊,24日天到庭是希望能與徐大雯溝通,獲得她的諒解。下午1時45分許,宋祖德的代理人在法院一樓的繳費處,繳納了15萬元。
“我的道歉是發(fā)自內心的,徐大雯老師24日年84歲,我42歲,我應該叫她一聲奶奶,孫子向奶奶道個歉是應該的,以后我再也不會寫與謝晉、徐大雯有關的東西,我會吸取教訓。”為表示誠懇,宋祖德24日午還正式遞交了致歉聲明,他在和劉信達的聯(lián)名聲明中寫道:“由于我們虛構事實、以假亂真,詆毀了謝晉老師和徐大雯老師的名譽,在社會上造成極大的不良影響,并使徐大雯老師的身心遭受重大打擊,我們深感內疚,現(xiàn)真誠地向謝晉老師和徐大雯老師表示最深刻的歉意,懇請取得徐大雯老師的原諒。我們保證以后遵紀守法、謹言慎行,不再做出類似的侵權行為!
彰顯司法權威
來自靜安法院的開庭通報稱,宋祖德兄弟24日共交來15萬元現(xiàn)金,余款3萬元主要是執(zhí)行費、評估費和公告費,宋氏兄弟承諾七天之內主動劃到法院賬戶。外界據(jù)此評述,靜安區(qū)人民法院不論是庭審還是執(zhí)行,全過程透明公開,使得整個訴訟過程變成了反擊誹謗、澄清事實真相的過程,也是網(wǎng)民普法教育的過程,不僅維護了謝晉的清白,體現(xiàn)了社會公平正義,同時也彰顯了司法權威,取得了很好的社會效果。
原告代理人富敏榮律師24日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他已及時與徐大雯取得聯(lián)系,并征求其意見,“徐大雯女士希望我轉達她的感謝,并直言‘終還謝晉清白’!(倪巍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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