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3日電 據(jù)美國《星島日報》報道,居住在紐約布魯克林的一名閩籍婦女陳太太(化名)在幫其3歲兒子洗澡時,因一時疏忽,讓兒子爬進了裝滿高溫熱水的浴缸,造成小兒嚴重燙傷。事后,法庭除了發(fā)出保護令,不許陳太太與兒子見面外,陳太太還被地方檢察處以一級傷害罪、二級傷害罪、三級傷害罪、極端疏忽導致兒童受到嚴重傷害、騷擾罪、威脅罪等9項起訴,一旦罪名成立將面臨10年以上的監(jiān)禁。
已經與兒子分開多月的陳太太因無法接受執(zhí)法部門殘忍地禁止她與兒子相見,當?shù)貢r間6月1日由其丈夫代表前往福建同鄉(xiāng)會進行法律咨詢。專業(yè)律師表示,在兒童局對陳氏夫婦進行家訪調查時,他們就應該在律師在場地情況下回答問題,或者咨詢相關的律師。
據(jù)陳先生闡述,2008年4月的一天,懷有身孕的太太跟往常一樣,為3歲的兒子準備熱水洗澡,在浴缸放熱水期間,頑皮的兒子趁太太不注意就一腳踩進浴缸,因浴缸里的熱水水溫還沒有調好,過于燙熱的水令兒子整個摔倒在浴缸里,最后造成全身有1/3的皮膚被燙傷。
意外發(fā)生后,太太內疚不已,夫妻倆更是心疼非常,天天為兒子的傷勢擔憂?粗拮右惶焯煜莸哪樔,本以為一切等兒子傷勢好轉就會過去。孰知,在兒童局兩個月的家訪調查后,卻收到布魯克林地方檢察處起訴陳太太的信件。文件上列出控告陳太太的罪名包括:第一、二、三級傷害罪、極端疏忽導致兒童受到嚴重傷害、騷擾罪、威脅罪等,合共9項罪名。法庭更下達保護令,禁止陳太太與兒子見面及接觸。
陳先生表示,地檢處控告的文件如晴天霹靂,為他們這種低收入的家庭雪上加霜。而公派律師對案情的分析更讓他們感到絕望。公派律師曾告知陳先生,陳太太被控告的罪行都是嚴重的刑事罪,一旦罪名成立將最高可判10年以上的監(jiān)禁。
其公派律師指出,陳太太這一案件,如果她認罪,可減刑至5到8年的監(jiān)禁;如果不認罪,律師可以陳太太精神問題來進行辯護,但如果官司輸?shù),則將會面臨10年以上的監(jiān)禁。但這兩種情況都不是陳氏夫婦想要的。
專業(yè)律師表示,一般情況下,兒童局進行家訪調查后,相關人員會寫一份報告,這份報告對以后起訴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家長在接受調查時應該在有專業(yè)律師的陪同下進行,以保護自身的權益。目前,陳氏夫婦需要咨詢多名律師,以獲得更多的相關信息,以對應此起訴。(趙韻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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