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1日電 據美國《星島日報》報道,舊金山市長紐森新近提出舊金山應該就曾經參與實施排華法而道歉的動議案,已經獲得市參事會3位華裔市參事的聯署,預計市參事會在9月15日復會后進行討論投票。
如同之前由南灣加州華裔眾議員方文忠提出、已在州議會參眾兩院通過的要求加州為排華法道歉的ACR 42號決議案相似,由紐森提出、已獲邱信福、朱嘉文、馬兆光三人聯署的動議,指出舊金山政府在1882年美國開始實施的排華法政策,扮演了“令人遺憾”的角色。
動議案指出,排華法是美國第一部只因為族裔而有針對性實施歧視性政策的法律。而在排華法實施前后及期間,舊金山在歧視及反對華人運動中扮演主要角色,當年舊金山的官員不但對于針對華人的暴力罪案、立法及歧視行為置之不管,當年的市參事會在排華法實施前,已通過多條實際歧視華人的法律,而在排華法執(zhí)行期間,在1900年市參事會下令市衛(wèi)生部門關閉所有由華人擁有的商鋪,將華裔民眾限制在華埠區(qū)域內,不得越界。
動議案決議,一方面,舊金山必須認識到市府在這場從聯邦、加州到地方實施的歧視性政策中曾扮演的歷史角色,為此向華裔民眾“深表歉意”(profound regret)。另一方面,決議要求市政府應該鼓勵更多慶祝、感謝華裔民眾對城市、加州以及整個國家的貢獻,教育公眾有關排華法的歷史經驗和教訓,確保舊金山所有民眾的民權和人權,未來絕不會只因其種族、國籍而受到損害。(蕭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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