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7日電 據美國《世界日報》報道,舊金山市議會15日全票通過紐森市長提出的決議案,該案就舊金山市政府在1882年美國排華法案過程中的作用,以及過去歧視華裔的做法,表示深深的歉意(profound regret)。華裔市議員邱信福、朱嘉文和馬兆光是此案聯署人。
市議會就此案表決前,多位華裔人士到場發(fā)言,支持此案。稍早前,加州議會通過了眾議員方文忠提出的類似議案。
美國國會于1882年通過的排華法案,是美國有史以來第一次針對某一特定族裔的歧視性法案。美中于二戰(zhàn)時成為盟國,排華法案因此于1943年廢除。據此提案,舊金山在排華法案通過前后的主要負面作用有:
一,1876年,時任舊金山市長的Andrew Jackson Bryant要求市議會設立一個“中國問題(Chinese Problem)委員會”,該委員會的主要工作就是要求美國總統和國會限制華裔移民。
二,1876年10月19日,國會在舊金山皇宮旅館舉行聽證會,聽取加州反對和支持華人移民的證詞。
三,1877年,舊金山市議會通過多項反華裔移民的提案,如“辮子法”、“洗衣店法”等。
四,1877年7月23日,數千人在舊金山市府大樓附近集會,指責華裔美國人和華裔移民是加州所有經濟問題的根源。接著數日,舊金山爆發(fā)大規(guī)模的反華裔騷亂,許多華裔商店被毀。
五,1882年5月6日排華法案通過。1892年,舊金山選出的聯邦眾議員Geary在國會提案,要求延長此法十年。他的法案還規(guī)定所有華人必須隨身攜帶身分證,以證明可以合法居美。
六,1900年5月30日,舊金山市議會通過提案,命令市衛(wèi)生局關閉所有華裔商店,并隔離華埠,不準華裔居民走出華埠。
七,1901年,排華法案大會由舊金山市議會主導舉行,此會議導致排華法案再次延長。
該決議案指出,對于舊金山政府官員和政府機構過去在排華法案之前、法案執(zhí)行過程中,以及法案廢止之后,所做的種種可怕的針對華裔的行為,現任市政府深表歉意。
決議案還表示,對于華裔對舊金山、加州以及全美國所作的巨大貢獻,必須給予表彰。對于排華法案以及該法案在今日提供的教訓,都必須教育公眾了解。舊金山必須保證每名市民永遠不再因其族裔或祖籍國的原因而受到侵犯。
美國華人歷史學會行政主任李閏屏、美華協會前任全國總會長鄭可欣和該會舊金山分會會長鄧灼照、華人歷史學會前任董事蘇榮麗等華人小區(qū)領袖,于市議會表決此案前到場發(fā)言。李閏屏表示,要教育下一代華人過去受歧視、受不公正對待的往事,要把這些歷史作為教育社會的工具和教材。鄭可欣表示,該項決議案代表了民權運動的新紀元,同時也是避免這段歷史重演的努力。(劉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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