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7月5日電 華爾街騙子麥道夫被判監(jiān)禁150年的周一上午,媒體的聚光燈一度落在主審的華裔法官陳卓光身上。他并沒有如麥道夫的律師索金(Ira Sorkin)所建議的那樣,因為他年事已高而對他從輕發(fā)落。
陳卓光是個怎樣的法官,又為何做出該判決呢?
《聯(lián)合早報》報道說,陳卓光的履歷是另一個美國夢成真的典型故事。他出生于香港,兩歲時隨家人移居美國,母親在環(huán)境惡劣的工廠工作,父親在餐館每天辛苦工作12個小時。盡管出身貧寒,但他仍憑著優(yōu)異的學業(yè)成績,先后從普林斯頓大學和福德漢姆大學法學院畢業(yè)。
畢業(yè)后,他擔任過聯(lián)邦檢察官,也在著名的律師事務所工作過。1994年,當時只不過39歲的陳卓光,就被時任總統(tǒng)的克林頓委任為法官。
盡管年紀輕輕就當上法官,但陳卓光的成就卻是有目共睹的。他除了審理過多起受矚目的案件之外,執(zhí)法能力也深受律師們的贊賞。
根據(jù)《2009年聯(lián)邦法官年鑒》所收集到的律師們對法官的意見,陳卓光被形容為“優(yōu)秀的法官”、“法官中的佼佼者”、“認真謹慎”、“異常勤奮”、“非常聰明”。律師們一般也認為他非常專業(yè)和待人友善。
美國《財富》雜志報道,由于該調(diào)查是以匿名方式進行的,因此有些法官可能會得到難堪的評價,但陳卓光卻不同。
至于陳卓光判處的刑期,律師們大多認為是“合理”的。其中一人還補充道:“他是個好人,但他不會讓本身的性格影響判決!
在麥道夫案中,盡管陳卓光下判時斥責麥道夫的行為“邪惡”,但他在此案的三次審訊中,始終對麥道夫彬彬有禮,甚至熱心關切。
有一回,檢察官正對麥道夫的罪行進行冗長的控訴,但麥道夫已經(jīng)站了一段長時間了,陳卓光就打斷檢察官說:“請等一下。麥道夫先生,你可以坐下來喝點水。”
由于麥道夫一早就認罪,案件很快進入決定刑期的階段。麥道夫的律師索金建議只判12年監(jiān)禁;緩刑部門認為該讓麥道夫坐牢50年;檢察署卻求刑150年。
結(jié)果,陳卓光同意檢察官的看法,作出監(jiān)禁150年的判決。這比其他金融詐騙案的主角,如恩龍集團和世界電信(WorldCom)總裁的刑期,足足多出了五倍。
麥道夫的律師索金在長達90分鐘的審訊中,已經(jīng)盡了最大的努力:他辯稱麥道夫?qū)ψ约旱淖镄懈械胶蠡,也配合當局的調(diào)查工作,因此不應該受到“報復”。
可是,當一個接一個的受害者站出來發(fā)言后,索金的辯辭就顯得空洞了。
針對麥道夫配合當局調(diào)查的說辭,陳卓光認為:“我始終不覺得,麥道夫已經(jīng)做了所有他能夠做到的事,或是坦白一切!
陳卓光也說,他收到受害者的數(shù)百封信件和電郵,但麥道夫的親友中卻無一人寫信給他,為麥道夫說好話。陳卓光說:“沒有這樣的支持,其原因不言而喻!
陳卓光最終的結(jié)論是:麥道夫的騙局“不僅僅是不見血的罪案”,還“異常邪惡”,他決定判他最長的150年監(jiān)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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