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9時許,中國作家協會在其官網上正式發(fā)布了對谷歌數字圖書館侵權一事的維權通告。通告明確提出三點對谷歌的具體要求,包括谷歌公司須在一個月內(即2009年12月17日前)向中國作家協會提供已經掃描收錄使用的中國作家作品清單;即日起,未經合法授權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掃描收錄使用中國作家作品;對此前未經授權掃描收錄使用的中國作家作品對于發(fā)出這份維權通告,中國作協表示,“一段時期以來,谷歌公司未經授權掃描收錄使用中國作家的圖書作品,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就此與谷歌公司多次交涉。中國作家已經耐心等待了很長時間,至今未見到滿意的結果。中國作家作品通過互聯網傳播使用,必須在合法授權的前提下進行。如違反相關法律,侵犯作家權益,中國作家協會絕不會坐視不管,將堅決把維權行動進行到底!
據了解,谷歌提出對未經授權掃描的圖書每本至少60美元賠償、但需要作家自己進行申請、并限制提出申請的時間等和解方式以來,因其“設置障礙”、“霸王和解”等引起巨大爭議,中國作協和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一直在以多種方式對作家維權提供幫助。
11月2日,文著協與谷歌圖書搜索戰(zhàn)略合作部亞太區(qū)首席代表埃瑞克·哈特曼進行首輪會談,但并未有實質結果,谷歌并未承認自己侵權。此前文著協常務副總干事張洪波在接受晨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談判的關鍵是谷歌必須先認錯,承認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擅自掃描作家的作品,是侵犯了作品的復制權。
此外,谷歌于美國時間11月13日向美國法院提交了修改版和解協議,將此和解協議的適用范圍進行了縮小。修訂后的和解協議中只將法律淵源類似以及圖書業(yè)行為方式類似的國家包括在內,也就是目前作為原告參與訴訟的美國、英國、澳大利亞和加拿大的版權所有人,這意味著谷歌要再與中國單獨進行和解協商。明天谷歌代表將來中國與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進行第二輪正式會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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