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志高空調宣布在京推廣“節(jié)能惠民產品質量承諾召回制”,凡3月1日至31日購買的志高“節(jié)能惠民”1級能效空調,均可享受“產品質量承諾召回”,一年之內出現(xiàn)任何非人為的產品質量問題,志高公司將免費召回并更換新機。
近期,家電市場召回事件頻發(fā)。讓中國消費者感到欣慰的是,三星冰箱、LG冰箱的召回事件都沒有將中國消費者排斥在外。
在志高試水產品召回的舉措中,值得注意的是,志高空調向中國平安保險投保10億元產品責任險,這也為召回提供了可執(zhí)行的依據(jù)。
中國電子商會副秘書長陸刃波認為,目前消費者對3C產品出現(xiàn)的質量缺陷,只能參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或三包條款來解決。但這些條款對退換貨時限規(guī)定得太短,往往只有幾天的時限,而許多電器的缺陷往往要數(shù)月甚至數(shù)年才能顯現(xiàn)。
法律界人士認為,三包針對的是個別的、偶然的問題,召回解決的是某一批次中的同一性的不合理危險。三包和召回,應該相互補充,才是對產品質量的有效管理。
前年,國家質檢總局就起草了《缺陷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并就此進行了聽證,這也是我國第一部關于缺陷產品召回的法規(guī)。該草案將家電、公共服務設施等行業(yè)列入其中。該草案已被國務院納入立法項目。
中國消費者協(xié)會消費指導部王前虎說,只有當產品危及人身健康和財產安全的時候才適用召回,在目前,全憑企業(yè)的社會責任感。(田叢 林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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