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靈通3年內退市的消息,鬧得幾乎已經是盡人皆知了。但奇怪的是,時至今日,監(jiān)管部門從未正式給出過一個明確的說法。上周,工業(yè)和信息化部部長李毅中在全國人大會議期間被追問此事,才表態(tài)說:“如果7000萬用戶轉網的資費發(fā)生變化,政府建議召開聽證會等形式,充分考慮弱勢群體的利益!
解讀這個話里的意思,小靈通退市是肯定的,只是“建議”屆時召開價格聽證會以保障轉網用戶的利益。李毅中這一番簡短的言詞,盡管算不得正式場合的正規(guī)回應,但恐怕已經是迄今為止關于“小靈通退市”最權威的解釋了。
事實上,小靈通退市一說的依據(jù),來自工信部下發(fā)的一則《關于1900-1920MHz頻段相關事宜的通知》。然而,通讀這則通知,通篇都沒有出現(xiàn)過“小靈通”三個字,只是從小靈通目前所占用的頻段來判斷,它屬于被清理之列。工信部為什么要在通知里回避提及“小靈通”呢?是覺得沒有必要,還是擔心引起用戶不必要的擔憂和不安?
更加耐人尋味的是,這則通知自始至終都沒有公開,最后還是被“中國移動人士”透露出來的。據(jù)其他運營商人士的說法,“中國移動人士”實際上是捅了一個簍子,工信部對于這種私自散播消息的行為頗感惱火。問題是,“中國移動人士”故意散播消息固然有自己的“私心”,但既然監(jiān)管部門已經決定了讓小靈通退市,為什么又不想讓用戶知道呢?
當然,如果等到小靈通用戶已經自然流失得差不多了,或者已經想好了用戶轉網的萬全之策,再宣布這一消息,或許引起的沖擊和震蕩要小得多。但是,通知已經下發(fā),紙是包不住火的,消息遲早會傳開。消息通過非正式渠道傳播的結果是,大量的小靈通用戶深感受傷,被拋棄、被放棄的滋味實在不好受,盡管那是3年以后的事情,相信絕大部分用戶都堅持不到那時候。
于是乎,北京的一名小靈通用戶時先生就跑到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去起訴工信部了,認為工信部讓小靈通退市的文件沒有進行聽證,請求法院予以撤銷。時先生的做法顯然是太過“極端”了,更多的用戶心里頭不滿,頂多只是說兩句而已。我的一位朋友,十分堅定地對我說:“我就是要做小靈通的釘子戶,死也不退網,看它怎么辦!”
這位朋友能不能把他的小靈通堅持再用上3年,我說不清楚,但我敢肯定的是,他有情緒,他需要一個說法:用得好好的網絡,憑啥說退就退了?
誠如李毅中部長所說,小靈通退出市場是技術進步,是國家優(yōu)化信息網絡資源的選擇。但無論是運營商還是監(jiān)管部門,在作出決定的時候,都不能不考慮用戶的利益和用戶的感受。很多人不能接受的,或許并不是小靈通退市,而是不明不白地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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