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的張先生向記者報料稱,前幾天他看到一則男同性戀公開征形式婚姻且對象男女不限的奇特征婚!肮_征所謂的形式婚姻就已經夠稀奇了,竟然對象還男女不限!”
昨日,記者嘗試多種方式才找到征婚人乒乓。他告訴記者,征婚啟事確實是其所發(fā),內容也都屬實。因為自己是GAY,年齡不小了,承受來自家庭和社會的壓力很大,所以想找個人組建一個形式上的家庭。
為什么征婚對象無論男女?對于記者的疑問,他明確表示,無論男女是在強調他對對方的工作和收入不怎么看重。其實他是想找一個跟自己有共同需要的拉拉(女同性戀)。因為,跟拉拉組建一個家庭的話,不僅雙方出于共同需要組合而成,關系會比較容易處理。
觀點:社會應多寬容他們
記者走訪了中山部分婚介所發(fā)現,目前婚介所幾乎沒有因同性戀而向社會公開征求形式婚姻的。但因生理障礙方面征無性婚姻的倒有少數。“或許有,但這種事一般都難以啟齒,沒人會說出來的”,中山真情婚姻介紹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其實,這類人群由于身份特殊,在社會和家庭等多重重壓下,過得都很辛苦,很無奈。據她介紹,在平時的工作當中她也接觸了不少來征無性婚姻的,“他們一般都難以啟齒,來這里也是下了很大的決心,很值得人同情”。她覺得,社會應該多寬容理解這部分人群,并尊重他們的生活方式。
建議:應慎重考慮形式婚姻
中山市社科聯(lián)主席尹緒忠表示,對于形式婚姻當事人應慎重考慮。據他介紹,在我國目前同性戀群體雖然得到了社會的普遍承認,但社會對他們的重視程度還不夠,對他們的研究也不夠,基本上是“聽之任之”。所以頭頂巨大壓力而找形式婚姻為保護傘,他對之表示理解,但不贊同。
有法律界人士也認為,要慎重考慮走入形式婚姻。他建議如果真要搞形式婚姻,就應事先做好各種準備,比如做好婚前財產公證,甚至事先約定好離婚條件等。尤其是要事先約定好“形式”的具體范圍,以免以后一旦出現問題,引發(fā)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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