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出令人扼腕的家庭悲劇。結(jié)婚10年之后,老公明目張膽帶著二奶回家,要求與妻子三人同床,還當著妻子的面與二奶發(fā)生性關(guān)系。37歲的女子謝某曼不堪忍受丈夫的不倫行為,提出離婚,卻遭到丈夫的拒絕、辱罵和毆打。憤怒的謝某曼趁丈夫熟睡之際,用剪刀剪掉了丈夫的“命根子”。昨日,東莞市第一法院對謝某曼從輕判決,一審判處她有期徒刑十年。
在整個宣判過程中,謝某曼一直低著頭,當法官宣判她被判處十年有期徒刑的時候,謝某曼哭了起來。
她說,她現(xiàn)在非常后悔,“現(xiàn)在總是想起和他在一起打拼的時候”。謝某曼哭著說,現(xiàn)在最擔心的還是3個孩子,“我對不起他們”。謝某曼表示不會上訴。
案情回放
丈夫領(lǐng)二奶進門又拒絕離婚 妻子動剪
第一幕:丈夫有了外遇
謝某曼今年37歲,是廣東省信宜市人。1997年,謝某曼與丈夫林某儒結(jié)婚,婚后兩人相濡以沫,生育了3個孩子,現(xiàn)在最大的孩子已經(jīng)11歲,最小才8歲。
謝某曼回憶說,去年12月的一天,林某儒突然對她說,他在外面認識了一位女人,兩個人有了感情,那個女人不介意他已結(jié)婚,愿意搬到家里,3人一起合住。
謝某曼說,她當時不敢相信這是她丈夫說的話,與丈夫發(fā)生了激烈的爭吵,死活不肯答應(yīng)丈夫的要求。
第二幕:想離婚被毆打
林某儒不顧妻子哭求,還是把那個女人領(lǐng)到了家里。更讓謝某曼想不到的是,與自己相處10年的丈夫竟然提出要謝某曼和那個女人睡在一起,并當著謝某曼的面與那個女人發(fā)生性行為。
謝某曼說她不能忍受丈夫的所作所為,多次提出與丈夫離婚。今年2月24日晚,謝某曼與丈夫最后攤牌,要求離婚,遭到林某儒的拒絕。謝某曼說:“當晚我們進行了5個小時的談話,他多次動手打我,還揚言要掐死我和3個小孩”。
第三幕:怒剪丈夫命根
謝某曼憤恨之下,決定對丈夫進行報復(fù)。今年2月26日10時許,謝某曼到一間雜貨店買了一把剪刀,把它藏在屋內(nèi)的一張桌子里。當晚,謝某曼等丈夫睡熟之后,拿出剪刀,將林某儒的“命根子”剪了下來。
林某儒痛醒后大叫起來,看到滿地的鮮血,謝某曼慌忙逃出家門。途中,謝某曼將剪掉的陰莖扔在門前的池塘里,后逃到萬江區(qū)姐姐的出租屋。第二天下午,公安機關(guān)將謝某曼抓獲。經(jīng)法醫(yī)鑒定,林某儒為五級傷殘。
-其他案例
搶劫情侶獲刑三年
昨日,東莞市第一法院還對其他數(shù)起涉及搶劫、販賣毒品和故意傷害的案件進行了集中宣判。
李某安今年19歲,是河南省禪城縣人。他的朋友萬某兵和蔡某沖都是“90后”,都來自貴州省。2009年2月7日21時許,李某安、萬某兵、蔡某沖竄到高埗鎮(zhèn)親水公園下江城村高埗大橋路段,此時,在公園的草地上,一對情侶蔡某茂、王某瓊兩人正坐在草地上卿卿我我,完全沒有意識到周圍的動靜。
李某安等人把蔡某茂和王某瓊定為作案目標。3人沖上前把蔡某茂和王某瓊圍住,然后對蔡某茂進行了毆打,搶走蔡某茂兩人身上的1950元財物。
蔡某茂被搶之后沒有報警,今年2月19日22時許,被搶兩周之后,蔡某茂在高埗鎮(zhèn)逛街時,碰巧遇見李某安、萬某兵和蔡某沖3人,蔡某茂馬上打電話報了警。公安機關(guān)將李某安三人抓獲歸案。
昨日,法院以搶劫罪分別判處李某安、萬某兵、蔡某沖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三年三個月、三年。
湖南人李某輝、莫某貴、曹某春、關(guān)某松、黃某亮5個人是一個搶劫團伙。2008年11月~2009年2月,5個人在東莞市高埗鎮(zhèn)偏僻路段,實施搶劫犯罪11宗。昨日宣判大會,李某輝被判了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是被判刑最重的。(記者唐紅杰 通訊員朱麗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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