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問:我是丹麥的留學生,于2007年6月份在馬德里ALCALA辦理的住家登記,然后又辦了張地鐵票和開了銀行帳戶,由于我不想黑下來所以又回到丹麥。但一直都在為扎根做準備。09年8月份我的簽證到期,我想在2010年6月份的申請扎根。
1.不知道我什么時候可以準備申請?
2.我現在的資料有:連續(xù)三年住家證明、LA CAIXA的銀行帳戶,中間都有資金流動、ALCALA醫(yī)療卡、官方語言學校連續(xù)兩學期的證明、學生卡。還有從葡萄牙幫我郵寄到西班牙的掛號信。這些材料都是真實的。
3.我的護照在2010年11月份就到期了, 這對我6月份申請扎根有沒有影響?我申請扎根是不是要提前申請還要做融入報告,需要什么時候做,并且什么時候在中國做無犯罪。另外,我07年6月來西辦理的住家登記,但是我護照上的簽證到09年8月的時候才過期并且是丹麥的學生簽證,這樣和申請扎根有沒有沖突?
4.像我這種情況應該什么時候開始做融入,開始正式申請扎根比較好呢?
答:首先,您沒有繼續(xù)簽丹麥的簽證是個錯誤的決定,您現在已經是“黑戶”,將沒有辦法在歐盟國家內自由出入。
1.申請扎根必須在西班牙連續(xù)滯留滿三年后才可以申請,理論上人是不能離開西班牙的,不管是在3年內還是在等待之中。所以,您在2010年6月份才可以申請。
2. 如果委托我們辦理,您的材料需要您親自帶到本公司,讓工作人員審核后才能具體確定哪些資料可以用,以及還缺哪些材料;
3.申請扎根時護照有效期至少要6個月,所以,如果您能在2010年6月份之前將新的護照拿到的話,將對您的扎根有好處;
4.必須滿三年,有確鑿的時間證明滿了3年才可以開始辦理融入報告。(摘自:西班牙《歐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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