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6日電 昨天,因肖像被人用于治療皮膚病藥的廣告,知名影視演員蔣雯麗將湖南《法制月刊》雜志社和兩家山西廠家告上法庭,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
據北京晨報報道,今年年初,蔣雯麗發(fā)現湖南《法制月刊》一期雜志有整版的“七仙消銀丸”藥品和門診廣告居然利用了她的肖像。蔣雯麗委托律師調查發(fā)現:從2000年到2002年,山西臨猗銀屑病研究所和山西國際中西醫(yī)藥學會銀屑病治療中心連續(xù)在《法制月刊》封底利用蔣雯麗的肖像發(fā)布治療皮膚病藥品“七仙消銀丸”和門診平面廣告。
蔣雯麗說,三被告嚴重侵犯了她的肖像權和名譽權。今年3月,她的律師向三被告寄出律師函,未達成一致意見,遂起訴到法院,要求三被告停止侵權,賠禮道歉并賠償十萬元。(趙中鵬 肖寧)